事业编,2023广东事业单位编制招聘1265人公告(5月4日截止)
202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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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中公告【点击蓝字可查看】
附件在每个公告底部的【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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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广东广州市白云区招聘第一批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172人公告(报名时间截止: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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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梅州市梅县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72人公告(报名时间:4月26-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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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惠州市惠城区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编内教师278人公告(报名时间:4月26-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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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珠海市香洲区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490人公告(第二批)(报名时间:4月26-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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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春季广东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珠海市田家炳中学、珠海市第四中学、珠海市麒麟中学(珠海二中麒麟校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3人公告(报名时间:4月13-5月4日)
2023上半年广东广州市白云区招聘第一批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172人公告(报名时间截止:5月4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72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72名,具体岗位的招聘对象、岗位条件和人数详见《广州市白云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第一批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说明:“2022年、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含延迟毕业人员);“非2022年、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长期在白云区从事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详见附件2)。
6.报考人员应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入职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报考其他岗位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8.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含初中、高中)岗位的考生必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其中非2022年、2023年毕业生具备2年及以上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学工作经验的,不受此限制;报考其他教师岗位(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除外)的考生必须提供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组织的国家英语四级(含)以上合格证书或者425分(含)以上的成绩报告单。
9.报考竞赛指导教师岗位的考生,属于2022年或2023年毕业生的,应在高中阶段参加过报考岗位对应学科的全国联赛并获奖;其他报考人员应曾独立指导学生参加过报考岗位对应学科的全国联赛并获奖。
10.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学历要求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为准。
2.年龄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含应届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年龄要求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为准。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相对应或符合岗位需求表的要求,其中非2022年、2023年毕业生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2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验的,所学专业不受限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资格审核时需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不得报名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
2.现工作岗位有服务期要求且未满服务期、不宜调整工作岗位的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4.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截止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为更加安全有序组织本次招聘考试,请考生提前通过扫下方二维码的方式进行网上预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4日(星期四)24:00。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时间和地点:2023年5月8日(星期一)-5月10日(星期三),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设在广州市白云区少年宫(白云区白兰二街18号)。
2.2023年5月9日将同步在华南师范大学举行专场招聘会,接受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见华南师范大学官网信息。
3.材料:考生提供《资格审核目录表》(附件4)中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作为报名和资格审查依据,所有材料复印件要按照资格审核目录顺序装订,资格审核目录填写好装订在第一页。
4.报名和资格审核须知:
(1)报名和资格审核必须由考生本人在预约时间段内持相应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每个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违反要求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专业、年龄、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名和资格审核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后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4)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进行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到现场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核,报名成功以通过资格审核为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综合素质评估。
(三)考试
考试流程:综合素质评估-面试—笔试。
1.综合素质评估初定2023年5月1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广东才汇网另行公告。考生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综合素质评估通知书》参加测试。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问答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成绩零分不参与排序),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下一环节。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东才汇网公布。
2.面试初定2023年5月14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广东才汇网另行公告。考生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面试以试讲、说课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当通过面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名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东才汇网公布。
3.笔试初定2023年5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广东才汇网另行公告。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博士研究生、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级职称的免笔试。
(四)综合成绩、体检及组织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免笔试人员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考岗位数和报考者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笔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东才汇网公布。
体检由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信用情况、是否存在回避情形、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按白云区教育局规定的要求配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综合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录用名单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选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的2023年毕业生,实行1年的试用期;拟录用的非2023年的毕业生,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拟录用人员应按照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提交入职相关材料并办理入职手续,逾期不能提交材料或者办理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视情况进行递补。
(七)岗位聘用
录用人员使用我区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岗位需求表中注明的级别聘用或暂聘。录用人员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工资纳入财政预算。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岗位,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有关通知将在广州市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gz.gov.cn//)业务专题-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三)本公告及附件涉及职称的,均指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涉及年龄、时间限制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前一日;涉及工作经验的,均以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和学校(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四)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胡乱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无法及时联系导致的后果完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公告规定证件材料。证件材料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
(七)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笔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入失信人员名单。
(八)港澳居民报考者根据《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7号)的规定执行。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九)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试用期满前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十)参加了本次招聘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未被聘用人员自动进入广州市白云区教育系统政府雇员人才库,经相关程序后,可被录用为广州市白云区教育系统政府雇员。
(十一)考生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联系咨询电话:020-86371707;监督电话:020-36135591。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附件1.广州市白云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第一批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
附件2.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4.资格审核目录表
附件5.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
附件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3日
原标题:广州市白云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第一批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by.gov.cn/gzbyjy/gkmlpt/content/8/8920/post_8920071.html#8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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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梅州市梅县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72人公告(报名时间:4月26-28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梅州市梅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2、3)。
3、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4月28日至2005年4月28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但承诺服务期限未满人员、还在报考限制期内的违约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受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或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6日09:00至2023年4月28日17:00。
(二)报考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梅州市梅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l.com/gdmxsyzp2023/)进行注册报名,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岗位表(附件1、2、3)和报考指南(附件4),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三)填报岗位: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按照系统中指定的材料窗口上传对应的材料。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者请于5月10日9:00后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及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清单、居民户口簿等须于招聘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者报名时上传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报名成功后于2023年5月5日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梅州市梅县区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未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注意:报名时请勾选“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选项为“是”)。
7、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特殊岗位经批准后予以开考。
8、报名成功者,必须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mx.gov.cn/)、梅州市梅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l.com/gdmxsyzp2023/)发布有关此次招聘的信息。
9、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和卫生类,即综合类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基本能力测试和申论,教育类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知识和素养,卫生类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卫生基础知识和素养。考试命题将委托省级具备人事招考命题资质的机构负责出题。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在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mx.gov.cn/)或者登录梅州市梅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l.com/gdmxsyzp2023/)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
(二)资格审核及面试: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确定面试资格审核对象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核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2、面试资格审核
面试前须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提交材料清单详见《报考指南》(附件4)。
资格审核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资格审核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mx.gov.cn/)。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不合格的或出现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由招聘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及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状况、主要社会关系、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要注意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反映的问题要真查细查,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m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589056。
(五)本公告由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7。附件2中各招聘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梅县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3-2589002。附件3中各招聘单位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3-2589650。
附件:
1、2023年梅州市梅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岗位表
2、2023年梅州市梅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岗位表
3、2023年梅州市梅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表
4、报考指南
5、考生承诺书
6、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7、2023年梅州市梅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一览表
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3日
原标题:2023年梅州市梅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gdmx.gov.cn/zwgk/rsxx/rszp/content/post_2475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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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惠州市惠城区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编内教师278人公告(报名时间:4月26-28日)
为满足惠城区教育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9〕23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编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人数共278人,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有师范类专业(心理健康岗位除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3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3届毕业生;
3.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3届毕业生(研究生段或本科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一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及专业(详见附件2);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况不纳入招聘范围: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惠城区在职在编教师;参加惠城区其它批次招聘编内教师并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笔试+面试。
四、待遇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经批准聘用的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6日上午9:00至4月28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采用微信小程序报名,扫描或识别二维码,进入“惠城区教师招聘系统”(小程序二维码将于2023年4月24日添加至本公告附件4中)。
请应聘者进入小程序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惠城区教育局发布的招聘岗位,并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
3.志愿填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JPG文件格式):
(1)近期蓝底免冠彩照;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专插本应聘者,一同上传专科学历证书,研究生应聘者需同时上传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及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4)各学年完整的学业成绩单(有要求师范类专业的,成绩单中须有师范类学生必修课程、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等课程;研究生应聘者须同时提交本科完整成绩单;专插本应聘者,一同上传专科完整成绩单,所有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
(5)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签订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应聘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港澳居民还需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7)其他证明或加分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环节审核的材料。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5)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加分规定的,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不按要求上传有效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6)同一材料上传信息点如有多页的,请逐一对每一页材料拍照后,再将每张图片由上至下拼接成一张JPG长图上传,严禁将多页材料拍摄在同一张照片上。上传前务必保证图片中的文字清晰可辩认,否则,将作初审不合格处理。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主要通过报名系统对考生网上报名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参加笔试。资格初审结果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反馈,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准考证打印
2023年5月10日上午开放准考证打印,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入招聘系统查询窗口,复制准考证链接后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及资格复审
1.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及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面试及资格复审对象(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如未达规定比例,则按实际符合面试及资格复审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及资格复审。
2.面试形式:美术、音乐、体育及信息技术学科面试形式为专业基本功测试,其余学科面试形式为说课,专业基本功测试和说课满分均为100分。
3.面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六)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序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若面试成绩又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者排前;若主考官评分又相同,则再次进行面试,再次面试成绩高分者排前)。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签订就业协议书
进入体检环节考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如有违约,违约方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或招聘学校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起薪时间为2023年9月1日。
六、优惠政策
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并取得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笔试原始成绩未达60分合格线的不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符合《惠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惠府〔2022〕17号)有关规定的现役军人配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明显标识的服装参加考试,否则不允许进入考场。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入面试对象;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70分,面试未达到7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与考察对象;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五)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惠城区人社局、惠城区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否则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资格。
(七)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被聘用人员需在聘用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不能调动或辞职。
(九)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依据进入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一次以后仍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经批准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暂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2023届毕业生,均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三)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
八、本公告由惠城区2023年招聘中小学编内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2677312;监督投诉电话:0752-2587407(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职数表.pdf
2.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专业目录.pdf
3.区直属统招统分对应学校名单.pdf
4.报名小程序二维码及填报要求(二维码将于2023年4月24日添加至本附件).docx
5.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doc
6.惠州市惠城区简介.docx
惠城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2日
原标题:“惠”聚优才——惠州市惠城区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编内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hcq.gov.cn/hzhcjyj/gkmlpt/content/4/4954/post_4954141.html#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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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珠海市香洲区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490人公告(第二批)(报名时间:4月26-30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区组织开展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第一批招聘已顺利完成,现进行第二批招聘工作,招聘490名公办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香洲区简介
香洲区是珠海市主城区,东与香港隔海相望,南与澳门陆路相连,是港珠澳大桥在珠海的落脚点,到香港仅需半小时车程,与澳门通过中国第一大陆路口岸——拱北口岸陆路相接,是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区,珠中江经济圈的桥头堡,是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科技中心。随着“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港珠澳大桥建成通车等国家战略布局在珠海落地,香洲历史性地站在了粤港澳大湾区的中心连接点,成为了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重要支点。考生可登录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具体了解。
二、第二批招聘对象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A类: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其中:
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其他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B类:具有2年及以上中小学一线教学经验的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工作经历及人员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已取得国(境)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已取得国(境)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3.2008年9月前已在珠海市公办中小学任教,且至今仍在岗的珠海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人事关系在珠海市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6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二)待遇
本次招聘的公办中小学教师均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特别提示详见《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第二批)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2.A类岗位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层次的教师资格证,B类岗位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核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初中岗位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其他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进行专业设置。
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考生须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2023年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书。
5.普通话等级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达到二级甲等,其他须达到二级乙等。
6.符合A类岗位报考条件的珠海市香洲区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线上资格审核,通过线上资格审核及心理品质测试后即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占用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者名额,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及方法: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笔试—线上资格审核—心理品质测试—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及办理其他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26日9:00-2023年4月30日17:00。
2.网上报名进入方式:①直接登录https://ye.feiqiyun.com:9090/进行报名;②关注“香洲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资讯互动”,进入“教师招聘”栏目进行报名。
3.考生须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及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照(jpg格式图片),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填写信息不完整或未按要求上传照片的,将无法完成报名。
4.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责任自负。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5月9日9:00-2023年5月11日17:00登录招聘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截止时,将关闭打印准考证功能。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将不得参加笔试。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笔试
本次笔试采取现场笔试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另行公布。笔试预计于2023年5月20日至21日进行,具体安排和须知详见后续公告。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考生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凡违反考试纪律的,将严肃依规处理。
(四)线上资格审核
1.确定参加线上资格审核人员
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体育、音乐、美术及信息技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5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
笔试合格考生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若同一岗位拟进入线上资格审核考生中最后一名,有与其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线上资格审核。
2.线上资格审核方式和时间
主要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岗位要求通过报名系统上传相关审核资料。具体时间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考生须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的照片(jpg格式,须清晰、准确),以便审核:①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②教师资格证;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④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⑤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均须提供);⑥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和劳动合同书(B类岗位报考人员均须提供);⑦中小学校出具的一线教学经历证明(B类岗位报考人员均须提供);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中级以上职称岗位报考人员须提供);⑨珠海市内人事关系托管证明和代课证明(2008年9月前珠海临聘教师);⑩需提供的其他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如专业相近证明材料、党员身份证明等)。
考生资格审核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证件和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确定参加下一环节人员
线上资格审核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因线上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所产生的空缺,将在同岗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须达笔试合格线以上),依次递补。
有机会进入递补的考生务必保证提供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心理品质测试
线上资格审核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心理品质测试,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测试。未进行心理品质测试的,不得参加面试。测试结果不记入考生成绩。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安排
本次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及安排具体事项详见后续公告,请密切关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
2.面试形式及成绩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仪态仪表、板书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教学方法与教学效果等教师综合素质,报考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的考生还须测试专业技能(体育、音乐和美术专业器材请自备)。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合格线60分(笔试、面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线及以上,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如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八)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
(九)考察及审档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个人征信报告》。核查档案中,如有开除党籍的情况,一律不录用。
如考察结果或档案审核情况与考生本人填报的《报名表》信息不相符,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十)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接收、聘用等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须签订5年期限的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香洲区教育系统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考生未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前,暂缓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递补聘用
在签约、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等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3.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或提供岗位所需材料的;4.考生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5.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6.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明的;7.2023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聘用等相关手续的;8.不服从组织调配的;9.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1837(香洲区教育局),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和14:00—18:00;监督电话:0756-2516965(香洲区委组织部)。
附件:1.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第二批)岗位一览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第二批)有关问题解答.doc
珠海市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原标题: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第二批)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zhx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35129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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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春季广东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珠海市田家炳中学、珠海市第四中学、珠海市麒麟中学(珠海二中麒麟校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3人公告(报名时间:4月13-5月4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为补充学校教师队伍、完善师资配置,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珠海市田家炳中学、珠海市第四中学、珠海市麒麟中学(珠海二中麒麟校区)2023年春季拟公开招聘53名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简介
珠海是中国最早设立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位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南部,东与香港、南与澳门陆桥相连,港珠澳大桥竣工后,珠海成为内地唯一与香港、澳门同时陆路相连的城市。珠海市陆地面积1725平方公里;岛屿众多,素有“百岛之市”美誉。珠海,青春之城 活力之都,一座用青春定义、用活力妆点的青年人才友好型城市,一座现代化花园式海滨城市,荣获了“中国十大魅力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多项称号。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公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珠海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之一,正处在千载难逢的时空节点上。珠海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等新要求,以新时代“二次创业”推动改革开放再出发,提升城市能级量级,努力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一极和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典范城市。
珠海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入开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事业取得显著成就,率先成为全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教育教学质量位居全省前列。珠海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到教育高质量发展是实现“民生为要”的重要举措,教育高质量发展也是落实“产业第一”的有力抓手,必须以优质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赋能。珠海教育以“提质创优建高地”为抓手,以实现“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学校办学内涵发展、人才培养具有国际竞争能力”为目标,坚定不移、脚踏实地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为珠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保障,为提升珠海城市核心竞争力提供重要支撑。
更多信息可访问中国·珠海网站(http://www.zhuhai.gov.cn/)。
二、招聘单位介绍
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珠海市田家炳中学、珠海市第四中学、珠海市麒麟中学(珠海二中麒麟校区)均为珠海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详见附件2。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招聘岗位、人数及酬薪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均纳入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和技能条件;
其他具体条件,须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为补充学校教师队伍、完善师资配置,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珠海市田家炳中学、珠海市第四中学、珠海市麒麟中学(珠海二中麒麟校区)2023年春季拟公开招聘53名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简介
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1.招聘对象F1: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具体为:
(1)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及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
(4)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认证,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9月30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按服务期满后颁发证书的落款日期至报名首日计算)。
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考生在规定期间内是否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2.招聘对象F2: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往届毕业生等人员,具体为: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已取得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已取得国(境)外本科学士(含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学历专业要求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具体招聘范围及对象、招聘学科、专业要求、人数及要求详见《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珠海市田家炳中学、珠海市第四中学、珠海市麒麟中学2023年春季招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1.所有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不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考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关于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附件4),承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在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即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招聘报名,通过公开招聘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留学归国人员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预审—>笔试—>面试—>确定拟聘用名单—>体检—>考察—>公示—>签约—>办理入职手续。
(二)报名及预审
1.报名方式与预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现场确认方式进行,即:通过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信息后,将由专家组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素养、学习成绩(工作业绩)、在院(系)担任学生干部及校内社团任职情况、所获奖学金及校(院)级以上奖励等情况进行网上预审。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反馈。
网上初审通过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并提交报名材料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复印件不予退还)。没有通过网上审查的人员,将不接受现场报名及确认。现场资格审核确认须本人参加,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报名时将进行心理品质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预评分。测试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成绩。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进入珠海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zhjy.zhuhai.gov.cn/)点击页面右下角“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10:00至5月4日12:00。
3.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材料审核
1.资格审查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学校资格审查组对报考者进行网上预审。各岗位不设进入笔试环节的人数比例。各岗位拟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2.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整理好资料上传至报名系统。
(1)报名表(贴照片并签名);
(2)有效身份证、学生证;
(3)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4)成绩单(复印件需有院系加盖公章);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3.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核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下一招考环节。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2)材料审核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所有岗位报考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保持通讯畅通。笔试成绩在珠海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及各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以下公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其中:y代表该岗位进入考试人数,x代表该岗位招聘人数。若某岗位报考者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少于上述公式规定的人数,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人选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2023年珠海市生源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笔试成绩不参加排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且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的名额。
2.面试
(1)面试采用“试讲或说课(技能测试)+答辩”的方式进行,请考生根据报考岗位或方向携带个人技能展示器材和设备。报考者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试讲或说课内容从岗位所在学段教科书中随机抽取。
(3)成绩计算。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当场评分、统分,网上公布成绩。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合格线7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的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届时公布的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点城市符合条件的医院统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参加体检人员做好体检准备,并准备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2张。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认定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未按期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
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须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珠海市教育局直属教育系统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五、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由各招聘单位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1.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麒麟中学(珠海二中麒麟校区)咨询电话:0756-2152820,监督投诉电话:0756-2152809。
2.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咨询电话:0756-5119341,监督投诉电话:0756-5116270。
3.珠海市田家炳中学咨询电话:0756-5502615,13532225867。监督投诉电话:13226493799。
4. 珠海市第四中学咨询电话:0756-6167333,监督投诉电话:0756—6167363。
(二)拟聘的国内和国(境)外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在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者;2.不服从组织调配者;3.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5.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6.放弃聘用资格者;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四)请考生按岗位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资格条件不符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负责。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附件:
1.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珠海市田家炳中学、珠海市第四中学、珠海市麒麟中学(珠海二中麒麟校区)2023年春季招聘岗位表
2.珠海市教育局2023年春季五所自主招聘单位介绍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报考指南
5.关于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珠海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2日
原标题: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珠海市田家炳中学、珠海市第四中学、珠海市麒麟中学(珠海二中麒麟校区)2023年春季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zhjy.zhuhai.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3512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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