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多所学校招聘教师!

202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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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黑龙江省教育厅官微了解到,我省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工程学院等多所高校招聘教师及辅导员。

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7名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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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辅导员,其中,辅导员A岗为男生公寓辅导员岗位14人,要求为男性;辅导员B岗13人,性别不限。

应聘者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9日,一般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及以下(1995年4月10日至2005年4月9日期间出生)。大学期间应征入伍、参加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基层服务项目的毕业生,年龄根据服役年限、研究生支教团时间、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基层服务项目的时间相应顺延,但不可超过33周岁(1990年4月10日以后出生)。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25日16: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哈尔滨师范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考试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师范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的通知。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8060380、0451-88060138

电子邮箱:hsdszk@126.com

大庆医专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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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共大庆市委、大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开展“智汇大庆 才展其能”——2023年度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3年计划引进14人,其中医学类教师岗9人(基础医学部教师岗2人,药学检验系教师岗1人,临床医学系教师岗4人,康复医学系教师岗2人),思政课教师岗5人。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及专业等要求见《2023年度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引进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1.学历条件。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条件见《计划表》)。

2.年龄要求。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名人员在符合引进学历条件的同时,必须同时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具体专业,且报名所使用的专业与学历必须一致。国(境)外高校报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国内院校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国内国外联合办学的,以所获得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大庆市及所属县(区)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未满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7.隐瞒情况、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或档案造假和存在其他问题的人员。

8.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1.落实事业编制。

2.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12万元安家费;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和引进范围高校Ⅱ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6万元安家费;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本科毕业生和引进范围高校Ⅱ、Ⅲ的统招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

3.对在大庆购房的,根据《关于实施若干人才政策暂行规定》《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庆市农民和人才购房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大庆市拥抱新市民“五免”“六补”“七优”政策措施》《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给予购房补贴,每人仅可享受一次购房补贴政策,不同购房补贴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4.《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全球前200名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引进范围高校Ⅰ毕业生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5.引进人才到岗工作满一年后,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诚信协议书》,按程序兑现政策待遇资金。引进人才在大庆市工作三年内,提出调往市外或辞职,须退还50%已发政策待遇资金。

四、报名方法及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能力测评、考核体检、公示、办理手续的方式进行。

1.发布公告。人才引进公告在“大庆人才”微信公众号发布。

2.报名及资格审查。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从发布公告之日起,报考人员可通过《计划表》指定邮箱进行报名,并认真阅读《报名诚信承诺书》,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

3.能力测评。能力测评前开展现场资格确认。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采取结构化面谈、实际操作、试讲等方式,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能力测评,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能力测评满分为100分,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能力测评总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公布。现场资格确认、能力测评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通知为准。

4.考核与体检。根据能力测评总成绩,按引进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由用人单位进行加试)。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审拟引进人才资格条件。体检由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内容与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5.公示并办理手续。对通过考核与体检人员在“大庆人才”微信公众号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经公示无异议的,为引进人才办理相关手续。被引进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其他事宜

1.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名人员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名资格。

3.本公告由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459-5814974。

附件(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1.2023年度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引进计划表

2.引进范围高校Ⅰ、Ⅱ、Ⅲ名单

3.2023年度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4.报名须知

5.报名诚信承诺书

6.关于岗位专业的说明                   

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4月11日

黑龙江工程学院2023年上半年

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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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主页(http://www.hljit.edu.cn/)。

二、招聘人员类型

(一)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及待遇详见http://www.hljit.edu.cn/Item/88382.aspx(二)优秀博士。

三、招聘计划

详见《黑龙江工程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守崇高师德,秉持职业操守,身心健康,具备适应高等院校工作岗位所需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四)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4月6日至2005年4月5日期间出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六)国(境)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七)应聘人员须满足《黑龙江工程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计划表》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1.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2.曾受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3.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5.存在学术不端或师德师风问题的;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享受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待遇,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博士津贴1000元/月,同时享受以下待遇:

(一)我校学科建设急需的优秀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经学校专家组考核,并经校长办公会审定,签订聘任合同后可享受以下待遇:1.安家费:25万元。2.科研启动基金和平台建设经费:理工类学科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10万元。3.专业技术职务:业绩突出者,如原来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经学校组织的相关专家认定,可提前两年校内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校内享受正高职的待遇;如参加工作不满两年,经学校组织的相关专家认定,可校内低职高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校内享受副高职的待遇。特别优秀的博士相关待遇可面议。4.配偶安置:(1)符合我校教师任职条件的,可办理随调;(2)不符合我校教师任职条件的,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经学校考核,可以人事代理或编制外用工方式在校内安排工作。5.各种津贴和奖励以及其它福利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二)符合我校用人需求的优秀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经学校专家组考核,并经校长办公会审定,签订聘任合同后可享受以下待遇:1.安家费:15万元。2.科研启动基金和平台建设经费:理工类学科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5万元。3.专业技术职务:业绩突出者,如原来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申请提前两年校内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需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校内享受正高职的待遇;如参加工作不满两年,可申请校内低职高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需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校内享受副高职的待遇。4.各种津贴和奖励以及其它福利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三)符合我校用人需求补充的优秀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经学校专家组考核,学校同意接收后签订聘任合同,可享受以下待遇:1.安家费:10万元。2.科研启动基金和基本条件建设经费:5万元。3.各种津贴和奖励以及其它福利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6月30日。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编辑为压缩文件后发送至邮箱hgcrsc@163.com,邮件标题和压缩文件名均以“应聘岗位编号-姓名-本人学科专业名称”命名。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hgcrsc@163.com)的自动回复为准。3.报名材料:(1)《黑龙江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2)《黑龙江工程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需签字、加盖公章);(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4)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或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校公章;国(境)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6)职称证书;(7)按照岗位要求提供党员身份证明等材料(需签字、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留有负责人联系方式);(8)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9)科研成果和各类证书,其中论文需提供期刊首页、目录页和个人文章部分,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4.注意事项:(1)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应聘一个岗位。(2)应聘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应聘人员信息表电子版需发送xlsx或xls格式,其他材料可发送照片或扫描件;对报名过程中因文件格式不正确、命名不清晰、材料不全或内容不正确等问题而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的,不支持报名时间结束后的补报。(4)信息表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的近期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等不予审核。(5)应聘人员学科专业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6)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7)应聘人员应填写有效联系方式(手机、邮箱)并确认无误,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二)查询审查结果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所学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审定。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三)现场资格确认1.现场确认时间:资格初审通过后两周内进行现场资格确认。2.现场确认地点: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学综合楼1011室。3.现场确认材料:现场确认材料需与报名材料一致并按照报名材料顺序排序,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注意事项:(1)各类证件、证书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黑龙江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黑龙江工程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原件、相关证明原件以及全部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不予退还。(2)对提供虚假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四)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采取试讲、答辩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算个人总成绩。(五)体检及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高校教师必备的思想政治素质审查。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守法纪和社会公序良俗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考察,以上方面存在问题者不予聘用。(六)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在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有工作经历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七、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东直路234号黑龙江工程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150050。
联系人:尹老师(0451-88028905)
毕老师(0451-88028904)
监督电话:学校纪委办公室(0451-88028205)

佳木斯大学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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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及地域简介

详细介绍请关注佳木斯大学官网学校概况。

(http://www.jmsu.edu.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见《佳木斯大学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计划列表》(附件1)。

学校常年接待符合学校学科(专业)设置的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来我单位洽谈应聘事宜。

四、招聘条件及享受待遇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2.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有较强的事业心。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类疾病或重大疾病,能够坚持在教学、医疗、科研等岗位工作。

4.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硕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除外);留学归国人员相应学历必须取得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的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应聘的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应聘的本科生27周岁及以下(护理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和附属第三医院岗位,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本科生30周岁及以下)。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27周岁及以下应为1995年4月1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应为1992年4月1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7年4月1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应为1982年4月11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应为1977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6.应聘者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博士研究生可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

7.应聘者需通过大学公共外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岗位,医疗单位医技岗位,留学归国人员不作要求)。

8.对符合岗位需求条件和“两个同等对待”的考生,按照《关于加强落实住培“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黑卫科教发〔2022〕33号)文件规定审核。

9.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调整。

10.特殊岗位要求详见《佳木斯大学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计划列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享受待遇

1.高层次人才

相关待遇一人一议。

2.博士研究生

A类:国家级“双一流”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校急需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

(1)享受事业单位统发工资,校内绩效工资。

(2)享受学校提供的安家费不低于20万元。

(3)享受学校提供的住房补贴不低于15万元。

(4)享受学校提供的一套人才公寓。

(5)享受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金和平台建设费。自然科学不低于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不低于5万元。

(6)享受省、校提供的博士研究生津贴。

B类:其他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

(1)享受事业单位统发工资,校内绩效工资。

(2)享受学校提供的安家费不低于15万元。

(3)享受学校提供的基础性住房补贴不低于10万元。

(4)享受学校提供的一个人才公寓单间。

(5)享受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金和平台建设费。自然科学不低于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不低于3万元。

(6)享受省、校提供的博士研究生津贴。

高层次人才和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暖心“六个一”人文关怀,即“一个人才公寓单间、一次本市最优质基础教育学校子女入学推荐机会、一个校内启薪配偶工作安置岗位、一名健康管理咨询医生、一名健身指导教练、一名子女艺术特长指导老师”。

被录用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根据需要提供过渡性人才公寓。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落省直事业单位编制。

(四)政策加分

1.符合黑龙江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加分条件的。

2.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编制外医务人员加分条件的。

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加分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为确保相关材料有效,需提前与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五、招聘程序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计划,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如下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3年5月6日16时。

2.应聘者必须通过佳木斯大学官网人才招聘专栏(http://rsc.jmsu.edu.cn/)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者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材料,待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格。其他报名方式无效。

3.注意事项:

(1)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者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当前有效证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者上传照片必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上传生活照、风景照的应聘者不予审核。

(4)对招聘计划中的学科(专业)、学历、资格以及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可电话咨询佳木斯大学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所填写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资格期间,应聘者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3年5月7日16时。

2.注意事项:(1)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2)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减少该岗位录取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应聘者可改报其他岗位。(3)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申诉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23年5月13日 9时--16时

2.现场确认地点:佳木斯大学体育馆副馆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如遇调整,另行通知)

3.现场确认材料:(1)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报名表一份(本人需签字并且加盖学校、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地公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硕博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语合格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证明。(4)应聘人员所在院校、单位或社区提供的思想品德等方面的政审材料:《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附件2)。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及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5.经现场确认,个别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未达到3:1的,原则上缩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场确认通过后的应聘者需交笔试费用180元人民币。

(四)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2023年5月14日 10时--11时30分

2.面试时间:请关注佳木斯大学官网人才招聘专栏

(http://rsc.jmsu.edu.cn/)

(五)考试办法

1.应聘硕士、本科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计算,笔试、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2.应聘博士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核算办法

本科、硕士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博士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六)笔试、面试

笔试:

1.医疗、医技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外语+医学综合知识+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

2.教学、科研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外语+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视情况加试相关专业知识。

3.管理、教辅、辅导员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外语+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面试: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大学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2.教学科研、教辅、医疗、医技及相关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

3.辅导员、管理岗位及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的形式。

(七)确定拟录用人选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一致,将进行加试。

(八)身体体检

拟录用人员按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九)公示、录用

依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经佳木斯大学官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学校人事处):

0454-8618393

监督电话(学校纪委办公室):

0454-8618848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学府街258号

佳木斯大学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主楼3020室)

邮政编码:154007

联 系 人:安老师  赵老师

电    话:0454-8618393  

E-mail:jmsdxrsc@163.com

八、其他情况说明

1.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大学官网公示,学校不再另行通知。拟进入面试人员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而未被录用的,由应聘者个人承担责任。

2.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3.2023年应届毕业生办理入职手续之前,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它条件所需的原件,否则不予录用。

4.对于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5.录用的教辅、管理、辅导员岗位人员,在相应岗位工作年限分别不少于三年、五年、十年。

本方案由佳木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佳木斯大学人事处

 2023年4月11日

大庆市龙凤区招聘60名中小学教师

落事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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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龙凤区公开招聘
60名中小学教师
网上报名时间:
4月23日9:00至25日16:00
主要内容如下

大庆市龙凤区2023年书记进校园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促进大庆市龙凤区教育事业发展,满足部分学校用人需求,依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龙凤区委、区政府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紧缺、急需的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应按照机构编制、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60人。其中小学35人,初中25人(详见附件1《大庆市龙凤区2023年书记进校园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点击图片可放大)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毕业证和学位证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需求相一致;

(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六)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1987年4月13日之后出生,含当日);

(七)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新录(聘)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考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考务费缴纳、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4月23日9:00至2023年4月25日16:00期间,微信关注“阳光智校”公众号(二维码详见公告下方)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阳光智校二维码

(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会第一时间通过“阳光智校”微信公众号推送给报考人员,报考人员也可以在网上报名期间进入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网上报名通过,仲裁未通过的取消网上报名资格或改报其他适合岗位。

(三)网上缴费。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45元/人。通过资格审查(含仲裁)的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4月23日9:00至2023年4月26日10: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对未按规定时间全额缴纳笔试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笔试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4月28日9:00至2023年5月6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考试。如推迟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以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为准(http://www.dqlf.gov.cn)。

(五)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关闭后资格审查同时结束,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再提交审核。

2、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对紧缺或急需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4月26日登录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qlf.gov.cn)或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取消的请按网上通知要求办理,未及时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毕业证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考专业科目,按所报岗位区分。报体育岗位的考高中语文科目内容;报语文、数学、物理、政治岗位的考高中相应科目内容。专业科目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2.笔试加分政策按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黑政规〔2018〕1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人员需在笔试前进行加分确认,时间、地点详见有关说明项。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服务期满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3日(含当日)。

3.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1、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需考生本人提供以下材料。

(1)现场资格确认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以非统招学历报名人员还须提供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相应的毕业证及学位证,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不予聘用;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保管档案证明(档案存放在黑龙江省各地人才部门的考生,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龙江人才”,点击登录→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我要办→出具证明,提交审核后生成存档证明打印即可);

(6)公务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新录(聘)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具有管理权限的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影响资格确认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弃权、取消面试资格情况,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经现场资格确认,对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低于3:1的岗位,将视情况适当缩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紧缺或急需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面试内容。采取说课形式进行,全面考察综合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说课内容为各学段相应专业科目现行教材知识。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1.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2.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各学校用人需求计划分配单位,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招聘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各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办理聘用、落编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资格、符合加分等政策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3日(含当日)。

(二)笔试加分确认时间:2023年4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地点: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214室。不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加分确认时考生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分承诺书(附件3)、加分材料。加分材料内容信息要准确,如信息填写不实影响加分的,由本人负责。加分材料具体如下:

1.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

2.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附件4)。

③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期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

3.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复印退伍档案中的入伍和退伍材料。

另外,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超过3年(2020年4月13日前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的毕业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三)本次招聘各环节、事项发生变化,均在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qlf.gov.cn/)上发布公告,报考人员自报名之日起需时刻关注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或“阳光智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和信息,报名后请勿更换联系方式和微信号,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任何招聘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考生参加本次报考,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公告所有内容。
监督电话:0459-6243779
咨询电话:0459-6240812
咨询时间(公告发布时限内):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大庆市龙凤区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13日


素材 | “黑龙江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
责编 | 王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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