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2023广东事业单位编制招聘1644人公告(6月14日截止)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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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在每个公告底部的【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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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惠’聚优才”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795人公告(6月5-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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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惠州市龙门县教育局招聘教师135人公告(5月25-6月7日)
3
2023广东惠州市惠城区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内教师336人公告(6月7-9日)
4
2023广东惠州仲恺高新区招聘中小学教师356人公告(6月9-13日)
5
2023广东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人公告(6月7-9日)
6
2023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招聘12人公告(6月7-11日)
7
2023广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服务中心招聘博士研究生2人公告(6月8-14日)
2023广东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惠’聚优才”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795人公告(6月5-7日)
为适应我区教育教学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795名,具体的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应聘者自身条件必须符合人事调动手续要求,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参加我省历年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服务期未满的,或聘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
6.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对象(有关要求详见报考指南)
(一)A类岗位(605名,详见附件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及相应教师资格证的2021年以后的毕业生(非在职)。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取得相应硕士研究生以上(含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及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非在职)。
(二)B类岗位(190名,详见附件1)
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招聘程序或政策性安置进入广东省内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立学校的在职在岗学科教师。
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招聘程序或政策性安置进入广东省内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立学校工作满1年以上,且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工资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市、区规定的薪酬待遇。应届毕业生按国家规定执行见习期,时间为1年。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组织程序主要包括:1.网络报名→2.资格初审→3.笔试确认→4.打印《准考证》→5.组织考试(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6.体检与考察→7.公示与聘用。
(一)网络报名
A类岗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5日0点至2023年6月7日24点,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需严格按照网上要求报名,超过报名时间,提交报名材料或报名信息不合格者,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不再提供补交或修改机会。
3.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dywzxxzp2023/
4.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网络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jpg版扫描件:
(1)《大亚湾开发区2023年“‘惠’聚优才”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所有成绩单;
(4)教师资格证;
(5)A类考生以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院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
(6)在职在编教师提供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首日前取得的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B类考生还需提供:
(8)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通过公开招聘程序或政策性安置进入广东省内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立学校工作满1年以上的同意报考证明;
(9)在广东省内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立学校工作期间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历史明细;
(10)近1年年度考核表或单位出具的近1年年度考核证明;
(11)享受优惠政策(加分)有关佐证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优惠政策(加分材料):
①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并取得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
②B类考生在大亚湾开发区公立学校工作每满1年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和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A类考生此项不加分。
③B类考生在大亚湾开发区公立学校工作期间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综合荣誉的(详见附件4),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5分,地市级加2分(本加分项取最高值,不累计)。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书、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A类考生此项不加分。
④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上报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在资格复审时现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未及时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二)网上资格初审
根据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进入笔试环节。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系统即时关闭,资格审核期间,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或报名信息不(全)合格者,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不再提供补交或修改机会。
初审结果将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版面进行公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
(三)笔试确认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须登陆报名网站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四)打印准考证
经过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类,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和笔试公告。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符合笔试成绩加分规定的考生,笔试原始成绩未达到60分合格线的不得加分。考生网上报名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2.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公告发布前,资格复审人选遇有不可抗拒的情况放弃资格复审资格,从报考该岗位合格分数线内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不能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
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版面公布。面试公告发布以后,因自愿放弃或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而导致招聘岗位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在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版面上另行公布。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在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版面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139号)第28条规定: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凡存在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有涉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报考人员均须回避,不得报考该单位的岗位;从事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违反回避规定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考生聘用后,由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统筹分配至各学校,考生须无条件服从分配。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大亚湾开发区2023年“‘惠’聚优才”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并承诺服从调配。
(六)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七)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60天内未能配合区组织人事办公室和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办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中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者考生放弃录用的,可在同岗位中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
(八)除公告具体说明外,报考人员年龄、加分年限和取得职称、执业资格、教师资格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九)2023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十)本次公开招聘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聘用后需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期间除个人主动辞职外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后才可调离大亚湾开发区教育系统或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
(十一)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752-5562637。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确认。
本公告由大亚湾开发区2023年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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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亚湾开发区2023年“‘惠’聚优才”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2.大亚湾开发区2023年“‘惠’聚优才”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3.报考指南
4.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综合荣誉项目名称范围
5.专业参考目录
大亚湾开发区2023年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原标题:大亚湾开发区2023年“‘惠’聚优才”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dayawan.gov.cn/gzdt/tzgg/content/post_4986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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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惠州市龙门县教育局招聘教师135人公告(5月25-6月7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规定,我局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3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
招聘教师人数共135人。(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往届毕业生且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1987年6月8日至2005年6月8日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作限制。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2021、2022年参加我县公开招聘的违约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7日。
(二)报名时间
2023年6月8日9:00至6月12日17:00。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统一登录https://www.qgsydw.com/qgsydw/进入报名。
1.提供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清楚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公开招聘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系统初步审核。公开招聘管理信息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初审。
3.报名开始后的前两天(即6月8日9:00至6月9日17:00)系统公开各岗位报考人数。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系统将公布岗位报名人数。
(四)笔试确认
通过系统初步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确认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9:00至6月14日17:00,登录招聘管理信息系统(报名网站)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在招聘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2023年6月15日17:00至6月17日9:00登录招聘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网站),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六)笔试时间及考点安排
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具体考点安排、要求详见准考证)
(七)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其他报名人员均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入围面试的考生不主动作出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若被聘用,要保证按时报到。未按时报到者,将记录在案,且2年内不得参加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
6.考生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年版)设置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
(八)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主要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的60%计入总成绩。
加分: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20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8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否则视为放弃加分。以上材料,需在资格审查确认期间提交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予认定,属个人证件原件的,验证后退回考生。
(1)加分考生资格审查及材料确认时间:考生笔试后第一个工作日6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的,取消加分资格。
(2)资格审查及材料确认地点:龙门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龙门县城文化路9号)。
2.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面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我局。我局可从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
4.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
(九)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工作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3.考察。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十)递补和调剂
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或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其他考生。如果递补完毕之后还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其他服从调剂的同一招聘学段同类学科岗位中按岗位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调剂补录(报考高中的只能在高中岗位进行调剂,报考初中的只能在初中岗位进行调剂,报考小学的只能在小学岗位进行调剂)。是否递补和调剂,由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递补和调剂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和调剂。
(十一)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集中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被录用的教师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承诺书,从到我县任教之日起,5年内不得调出龙门县教育系统。
(六)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7981983,778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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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门县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龙门县教育局
2023年5月25日
原标题:“惠”聚优才——龙门县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longmen.gov.cn/hzlmjyj/gkmlpt/content/4/4989/post_4989601.html#6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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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惠州市惠城区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内教师336人公告(6月7-9日)
为满足惠城区教育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9〕23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一)中小学教师316人。
(二)幼儿园幼小衔接教师20人。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中小学教师
①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研究生段或本科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一致);
②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③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有师范类专业(心理健康岗位及驻惠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除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④在惠城区公办学校工作满1年及以上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在岗合同制教学人员。
2.幼儿园幼小衔接教师
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且持有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发证机关以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直属教育科研机构为准),具有8年及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历。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5.具有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及专业,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人员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人员除外;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况不纳入招聘范围: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惠城区在职在编教师;参加惠城区其他批次招聘编内教师并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其他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方式
笔试+面试。
四、待遇
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经批准聘用的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7日上午9:00至6月9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采用微信小程序报名,扫描或识别下面二维码,进入“惠城区教师招聘系统”,按系统操作要求完成网上报名。不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请应聘者进入小程序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惠城区教育局发布的招聘岗位,并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
3.志愿填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JPG文件格式):
(1)近期蓝底免冠彩照;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专插本应聘者,一同上传专科学历证书,研究生应聘者需同时上传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及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4)各学年完整的学业成绩单(有要求师范类专业的,成绩单中须有师范类学生必修课程、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等课程;研究生应聘者须同时提交本科完整成绩单;专插本应聘者,一同上传专科完整成绩单,所有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
(5)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签订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应聘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编内教师同意报考证明需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非编内教师由用人单位提供);
(7)港澳居民还需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须提供《园长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证明;
(9)驻惠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须提供惠城区双拥办开具的《驻惠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证明》;
(10)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含有效加分证明材料等)。
5.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环节审核的材料。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5)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加分规定的,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不按要求上传有效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6)同一材料上传信息点如有多页的,请逐一对每一页材料拍照后,再将每张图片由上至下拼接成一张JPG长图上传,严禁将多页材料拍摄在同一张照片上。上传前务必保证图片中的文字清晰可辩认,否则,将作初审不合格处理。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主要通过报名系统对考生网上报名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参加笔试。资格初审结果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反馈,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准考证打印
2023年6月15日上午9:00开放准考证打印,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入招聘系统查询窗口,复制准考证链接后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及资格复审
1.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及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面试及资格复审对象,如未达规定比例,则按实际符合面试及资格复审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及资格复审。
2.面试形式:美术、音乐、体育及信息技术学科面试形式为专业基本功测试,其余学科面试形式为说课,专业基本功测试和说课满分均为100分。
3.面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六)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基本功测试成绩或说课成绩×60%。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序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若面试成绩又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者排前;若主考官评分又相同,则再次进行面试,再次面试成绩高分者排前)。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起薪时间为2023年9月1日。
六、优惠政策
(一)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并取得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
(二)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教辅人员报考乡镇学校的(含横沥镇、芦洲镇、汝湖镇、三栋镇及马安镇学校,小金口街道和水口街道村小或教学点,不含小金口中学、小金口中心小学、水口中学、水口中心小学),在惠城区公办学校服务满1年的笔试原始成绩加1分,满2年的加2分,依次类推,最高加8分。
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政策的取最高加分值,不累计加分,笔试原始成绩未达60分合格线的不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符合《惠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惠府〔2022〕17号)有关规定的现役军人配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合同制教学人员是指由惠城区教育局招聘并与聘用学校签订3年劳动合同的在职在岗人员;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明显标识的服装参加考试,否则不允许进入考场;
(四)笔试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入面试对象;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70分,面试未达到7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与考察对象;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六)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七)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按《聘用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惠城区人社局、惠城区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否则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资格;
(八)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九)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不能调动或辞职;
(十)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依据进入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一次以后仍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经批准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暂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2023届毕业生,均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四)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
八、本公告由惠城区2023年招聘中小学编内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2677312、2677403
监督投诉电话:0752-2587407(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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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内教师职数表
2.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内教师专业目录
3.区直属统招统分对应学校名单
4.报名小程序二维码及填报要求
5.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
惠城区教育局
2023年5月24日
原标题:惠州市惠城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内教师公告20230524
文章来源:
http://www.hcq.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9885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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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惠州仲恺高新区招聘中小学教师356人公告(6月9-13日)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仲恺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区管委会同意,2023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及《仲恺高新区2023-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惠仲宣〔2023〕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小学教师35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具有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研究生段和本科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一致);
3.具有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音乐、美术、体育、心理健康及信息技术岗位除外)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人员(专插本者,本科专业与专科专业须一致)。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8.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9.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仲恺高新区在职在编教师;
6.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高校直招专场)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仅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9日9:00 至6月13日17:00。逾期网上系统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2.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具体详见附件4)。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下一环节。
进入系统报名时请务必按系统要求填写、提交相关报考材料,一旦提交报考材料不得撤回、变更招聘岗位或报考资料等。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责任自负。
3.网上报名需上传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和1张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插本应聘者,一同上传专科学历证书。研究生应聘者需同时上传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及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4)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取消其聘用资格;
(5)各学年完整的学业成绩单(B、C类岗位有要求师范类专业的,成绩单中须有师范类学生必修课程、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等课程;研究生应聘者须同时提交本科完整成绩单;专插本应聘者,一同上传专科完整成绩单;所有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
(6)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相应的教学经历证明;
(7)报考B、D类岗位的足球、篮球、游泳、乒乓球、田径、武术、钢琴专项岗位需提供专项证明(或成绩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8)符合“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上述人员如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4.注意事项
(1)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请务必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一旦点击“确认报考”,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由此出现的任何相关问题,考生自行承担后果。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环节审核的材料。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考生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年版)(附件3)设置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考生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学习和工作履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学习阶段起填写;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6)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7)考生上传报名系统的报名材料,需以JPG图片或PDF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上传,如同一项材料有多页的,请将多页材料扫描成一份PDF文件再上传。上传前务必保证所有图片或文件的文字清晰可辨认,否则,将视作初审不合格处理。
(8)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系统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应聘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考试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6月14日9:00至2023年6月15日9:00内进行考试确认。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惠州市仲恺区”→搜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并配合做好考试确认工作。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六、考试
(一)综合考虑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的需要,A类岗位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划定为70分,面试未达到7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对象。
1.面试对象
根据报名系统初审结果确定面试对象,并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对象人员名单。
2.资格审核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组织
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将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布。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二)B、C、D类岗位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统一考查教育综合能力(综合卷)。笔试时间为:2023年6月17日上午9:3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布)。
(1)面试对象。根据应聘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并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对象人员名单。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组织。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将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经批准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实行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九、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招聘岗位缺额的,招聘单位可决定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涉及的工作经历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公告涉及工作证明材料有效期3个月内。
(四)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不能调动或辞职。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六)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次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咨询电话:0752-3270508、327050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八)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九)本公告由仲恺高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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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仲恺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一).xls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报名系统操作说明.pdf
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26日
原标题:“惠”聚优才——惠州仲恺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一)
文章来源:
http://www.hzzk.gov.cn/hzzkjywhwsjkj/gkmlpt/content/4/4990/post_4990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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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人公告(6月7-9日)
南方医科大学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创建于1951年。学校是广东省首批5所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中唯一的医学院校,全国首批“部委省”共建医科高校,全国首批开设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硕博连读)的8所高校之一。为加强高水平大学建设,现开展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3年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公开招聘8名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
(一)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7日9:00至6月9日16:00
2.报名地点或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portal.smu.edu.cn/renshi/),从招聘报名入口进入系统,注册后填报个人信息,并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正反两面)、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外语水平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所有条件的证明材料。具体填报要求详见报名系统中的《报考指南》。
(二)网上资格审核
笔试前,将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报名人员请于2023年6月13日9:00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网上资格审核结果。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者并完成报名确认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详见笔试公告。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上传报名系统材料须确保齐全、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截止系统关闭后,所提交信息将不可修改和补充。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即没有专业代码,例如自设专业或国(境)外取得学位),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2.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前,将对拟进入面试对象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对象须携带证件原件来校核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
面试分为两轮。第一轮主要考核专业知识、操作技能、教学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其中实验技术岗位采取实验操作考核方式,教学辅助岗位采取试讲考核方式,岗位类型详见岗位表。面试具体安排在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当场评分并向考生宣布。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成绩合格者进入第二轮面试。
第二轮主要考核综合分析、应变、组织协调、英语口语等方面,所有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当场评分并向考生宣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第一轮×50%+第二轮×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75分。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学校可以根据用人需求决定是否在报考同岗位且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61648089、61648323、61648082
监督投诉电话:020-61648149
点击查询>>>>
附件:
1.南方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校本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x
南方医科大学
2023年5月24日
原标题:南方医科大学2023年校本部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hrss.gd.gov.cn/zwgk/sydwzp/content/post_4186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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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招聘12人公告(6月7-11日)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决策研究为主导、以理论研究为基础的综合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现有20多个内设(直属)机构,研究人员占在职人员总数的70%以上。建院60多年来,我院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繁荣发展广东哲学社会科学、促进广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满足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
(一)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须注明,否则不予受理。
1.报管理岗位(A1、A2岗位)者,请在2023年6月7日0:00至6月11日24:00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2.报专业技术岗位(B1-B10岗位)者,请于6月11日24:00前将下列应聘材料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skygkzp2023@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如:B1-张三-北京大学-中共党史)。应聘材料须确保齐全、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恕不受理。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广东省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
(2)个人详细简历,身份证、资格证、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个人详细简历包括通讯地址、邮编、电话、e-mail地址、教育及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经历不能中断)等。
(3)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回国人员)。
(4)岗位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交党员证明材料;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5)相关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6)获奖、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等个人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期间将进行网上初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www.gdass.org)、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1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考试
管理岗位需笔试和面试,专业技术岗位只进行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一)笔试
1.管理岗位(A1、A2岗位)需要笔试,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另行公告。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请报名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考生提供应聘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面试。
1.管理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如有考生未能通过资格复审,将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2.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
2.面试成绩计分办法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
管理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管理岗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专业技术岗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或其他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三)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九、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20-38816487、020-38803081
监督投诉电话:020-38863027、020-38824059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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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东省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广东省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2023年5月24日
原标题:广东省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insrecruit/20230524/1046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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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服务中心招聘博士研究生2人公告(6月8-14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由中央商务区(建成区)和东海岛片区组成。中央商务区以发展第三产业为主,已成为湛江市的金融中心、服务中心和商贸中心,东海岛片区形成了以钢铁、石化、造纸三大产业航母为龙头的现代大工业发展格局,正在紧锣密鼓推进宝钢湛江钢铁项目、中科炼化一体化项目、巴斯夫新型一体化石化项目等三个千亿级项目,成为广东省主要的重化工业基地,为广东省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服务中心是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和湛江市有关园区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区党委、管委会对园区的工作部署;负责服务园区企业,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与区管委会相关的事务;负责组织协调园区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的博士学历及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它条件。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五、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规定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制作成压缩包(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考生姓名+岗位代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8日08:30至2023年6月14日18:00。
(二)报名邮箱
zjkfqrsk@163.com。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
5.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名须征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并提供所在单位书面同意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2.国内高校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考生应在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历、学位须与其所报岗位要求一致。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其他部门印发的专业目录及代码不作为报名依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不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即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参考专业目录内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选择专业要求相近的岗位报考,所学专业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博士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考生提供的电子版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材料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考生报名所用邮箱,下同)通知考生。
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结构化面试通知书和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结构化面试资格。
六、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5分钟,成绩当场公布。成绩按100分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若考试成绩相同,则以结构化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结构化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七、体检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被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无特殊原因,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不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后果自负。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二)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联系电话不通畅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招聘过程中,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将及时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发布调整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七)本公告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9-319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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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4日
原标题: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zetdz.gov.cn/wz/tzgg/gg/content/post_17654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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