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专业招聘信息——6月3日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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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战区总医院
一、招聘对象
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优秀社会人才。
二、基本条件
0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军队卫生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既往无违法违纪行为,自愿到医院工作。
02、热爱部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及心理健康,符合我院聘用人员体检标准。
03、熟悉并能自觉遵守与本人所从事岗位所要求的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技术操作规程。
04、持有相应岗位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质或上岗证等,具备专业技术职务相匹配的实际工作能力,有在对应专业三级综合医院工作经验的优先聘用。
05、应届生要求:指2023年的国家统招类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能按期毕业,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入职时能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
三、招聘职位及数量
联勤保障部队某单位(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5月31日)
3人北戴河康复疗养中心18个(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5月29日),简历投递邮箱:bdhkflyzxrl@163.com 。
8人第九八三医院(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6月15日),简历投递邮箱:zhaopin983@163.com
2人第九八四医院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6月10日),简历投递邮箱:984yy@sina.com
2人第九八八医院(报名时间:医师、编辑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至5月22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至5月17日),简历投递邮箱:zhaopin988yy@163.com
16人天津康复疗养中心(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5月26日),简历投递邮箱:464rlzy@sina.com 2人
四、福利待遇
工资、绩效、五险一金、三餐、带薪年假等法定福利及医院幼儿园入托优待。
五、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从2023年5月12日起至2023年6月15日,招满为止,择优录取。
六、报名材料
01、个人简历(含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命名为“岗位+姓名+电话”
02、附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执业证书、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带二维码)报告表。
03、以上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打压缩包命名为“岗位+姓名+电话”。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统一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政审→入职培训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干事、张干事
联系电话:022-84683042/84683018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初级职称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日期均截止到报名之日);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编在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等需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需出具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报名之日为截止日期。
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二、招聘岗位、数量
见《枣庄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医院党委统一统筹下,委托具有招聘资质的第三方负责具体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632-3068011督。
四、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 9:00- 6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1日11:00- 6月6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枣庄市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bzyzzyy.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医院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医院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1日11:00—6月6日16:00
医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有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对通过审查的人员,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资格审核时参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6月1日11:00—6月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枣庄市中医医院官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6月12日9:00—6月14日8: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枣庄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枣庄市中医医院应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可发送相关证明材料到邮箱3068011@163.com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穷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本专业基础知识;各类试题题型由命题专家组在入闱期间确定。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医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前,医院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实行专人负责,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10日之前取得)、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信函;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关材料。
面试由医院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在规定时间内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
对通过审核的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并告知面试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六、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医院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待遇
试用期间执行本年度枣庄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执行医院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待遇标准。
九、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医院官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632-3321715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632-3068011
重庆市万州区妇幼保健院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7名,具体招聘岗位详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从业条件: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4日以后出生)
4.副高级职称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4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
(一)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证明(2023届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其他应聘佐证材料,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资格证书
4.执业证书
5.规培证书
6.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本着诚信报名原则,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于2023年6月5日12:00前简历和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447463212@qq.com,注明岗位名称+姓名或投递到医院人事科(沙龙路三段万全路8号双河口总院)现场报名。
2023年6月5日18:00前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医院人事科完成资格审查。
五、考试考核
(一)面试(100分)
时间:2023年6月6日 08:30—12:00,07:30开始报到。
地点:万州区妇幼保健院双河口孕妇学校/三会议室。
(二)技能考核(100分)
时间:2023年6月6日14:00-17:00
地点:万州区妇幼保健院双河口总院
(三)试岗考察(100分)
时间:2023年6月6日-6月8日
地点:万州区妇幼保健院
(四)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50%+技能考核成绩×25%+试岗考察成绩×25%
面试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除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否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
六、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按通知时间到院入职体检。未按要求参加或者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万州区妇幼保健院“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举报,经核实者,取消拟聘资格。
八、聘用及报到
(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
(二)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人事科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纪律要求
(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二)考核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影响审核结果的,经核查属实,不予聘用。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市万州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二)考试咨询电话:人事科 58104140。
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电话:纪检室 58660126。
上海益慷康复中心
一、岗位要求
康复治疗专业,本科学历以上
良好的职业素养,可按要求独立完成诊疗服务
具备学习精神,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二、薪资待遇
按上海市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工资构成:
基本工资+绩效+加班费+岗位津贴
约15–25w/年
招聘热线:
18930514953
15202132587
微信:yikangkf
邮箱:yikangkf@163.com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梅家浜路800弄双高世贸广场7楼
招聘流程: 线上提交简历——HR对简历进行筛选——线下面试—— 结果通知——签约
德宏州人民医院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德宏州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第一批次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热爱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以身份证为准),招聘年龄为35周岁以下(报名之月起计算,即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者)。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6月6日(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德宏州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芒市勇罕街13号,六号楼二楼201室),联系电话:0692-2139066。
(三)报名方式:德宏州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现场报名。
(四)报名时需提交材料: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②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③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④本人近期免冠白底一寸彩照两张;⑤《德宏州人民医院求职登记表》1份(自行下载附件打印后本人填写)。以上复印件均需带原件进行审核。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
2023年6月8日下午14:30-18:00到医院人力资源科领取准考证,未来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考试。
六、招聘程序及方法
此次招聘全程由医院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
(一)护士与助理护士岗位:为在本院从事就业见习护理岗位一年以上(目前仍在岗)工作人员。按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分男生、女生分开排名顺延录用。
(二)眼科技师、药剂师、检验技师、摄片员、康复技师岗位: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两项得分之和为综合成绩。
(三)其余岗位:经人力资源科初审合格人员,到各相对应科室进行实际工作能力、服务能力考核评分1-2周,考核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两项得分之和为综合成绩。
(四)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以下者不予以录用。
(五)加分项目:考核总成绩上加分
本州五种世居少数民族(以身份证为准)加2分。
(六)考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9日上午8:30—10:30
2.地点:医院门诊六楼教室
3.考试内容:各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4.考生准备用物:需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5.要求: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严格核查身份证,按编号入座,遵守考场纪律,作弊者当场抽卷,取消考试资格。迟到30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取消考试资格。
(七)面试
根据岗位录取人数、笔试成绩和实际考核成绩由高往低按照1:2比例录取进入面试
1.时间:2023年6月10日-21日期间完成,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地点:(1)候考区:德宏州人民医院六号楼四楼会议室
(2)面试区:德宏州人民医院六号楼五楼会议室
3.规则及要求
(1)参加面试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候考区,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考生关闭通讯设备并交候考工作人员保管,面试结束后交还考生。
(3)面试前考生进行抽签,按抽签序号依次进入面试区进行面试,严禁换签。
(4)考生应试时只报抽签序号,不报姓名。
(5)面试采取专家提问,考生坐答形式进行。每人面试限五分钟以内。
(6)面试期间严禁各考区的考生之间、考生与考官之间、考生与外界之间联系。
七、确定聘用人员
(一)经过各方面素质考核,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学历高者优先的原则录取。
(二)综合成绩及拟聘用结果面向社会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符合德宏州公务员体检标准给予录用,如体检不合格,在同一专业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递补,体检合格者给予试用一个月,按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四)已有工作单位者在聘用时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合同书证明材料。
(五)试用满一个月后,由科室根据本人工作表现写出书面意见报医院人力资源科,并经医院领导班子研究,能胜任工作的人员正式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聘用人员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八、相关待遇
具体薪资待遇按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医院管理规定执行,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五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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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朱丽叶
审阅:孙璐阳
校对:朱家昕
撰稿:孙彤彤
编辑:孙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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