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杨店镇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第一批)公告按照鲁人社字〔2022〕108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汶政办字〔2022〕8号《汶上县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为落实政府兜底就业职责,促进充分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四)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五)招聘对象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70周岁)等群体。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可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1、正在缴纳或领取养老保险的(包括企业、机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灵活就业人员);4、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各岗位工作内容、岗位要求、工作地点及联系人见附件1:《2023年汶上县杨店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第一批)》。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残疾证、低保证等有关证明到村提出报名申请,填写《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在申请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审查有关证件原件,留存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包括《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本人签字摁手印、村、乡镇签字盖章)、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索引页、户主页、全部家庭成员个人页)。其他:脱贫仍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供有关证明,低收入人口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各村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各村对确定人员名单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乡镇负责对村报送的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按照乡村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杨店镇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评议、审核、复核、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由杨店镇组织各村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协议实行一年一签,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等内容。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县政府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咨询电话:0537-6629679 (杨店镇人社所)监督电话:0537-6629909 (杨店镇纪委办)
附件:
1、《2023年汶上县杨店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第一批)》
2、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