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教育系统/政府单位直招,部分有编制,五险一金,职工宿舍,带薪休假,部分岗位大专可报!
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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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凉州区选调
一、选调人数及开考比例
(一)共选调教师296名。其中:
职业中专1名:会计1名。
初中120名:语文 21名、数学19名、物理12名、化学5名、英语21名、道德与法治5名、历史10名、地理6名、生物4名、音乐3名、体育11名、美术3名。
小学175名:语文67名、数学51名、英语20名、音乐13名、体育16名、美术6名、信息科技2名。
(二)开考比例
每个学科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应当达到2∶1及以上,如报名人数达不到相应比例,按相应比例核减该学科选调名额。
二、选调对象
区属农村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教师(不含民生实事项目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教育集团、中心学校、区直农村学校(园)负责。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于2023年8月5日8时至6日18时持《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到本人所在学校(园)报名,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名结束后,各学校(园)将报名登记表、花名册(含电子版)、准考证(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及证件复印件,于8月7日18时前报区教育局进行确认。
2.夫妻双方均在区属农村学校(园)工作的,或配偶为工作单位驻地在凉州区非城郊乡镇(和平镇、金羊镇、金沙镇、发放镇、松树镇、高坝镇、中坝镇、柏树镇、清水镇等9个乡镇为城郊乡镇)教育系统以外公职人员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工作单位证明;部队家属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次选调分学段、分学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详见附件1《凉州区2023年公开选调农村学校教师进城任教岗位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定于8月8日8:00-18:00在发展街小学进行,由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分别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笔试总分为15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教育理论占20%。
2.笔试时间定于8月12日上午进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加上加分项得分,即为应试人员总成绩。
加分项如下:
1.夫妻双方均在区属农村学校或幼儿园工作的教职工,参加选调时加1分(夫妻双方均参加选调的各加1分)。
2.在区属农村中小学或幼儿园工作的部队家属,参加选调时加1分。
3.参加选调人员配偶为工作单位驻地在凉州区非城郊乡镇(和平镇、金羊镇、金沙镇、发放镇、松树镇、高坝镇、中坝镇、柏树镇、清水镇等9个乡镇为城郊乡镇)教育系统以外公职人员的,参加选调时加1分。
4.另对现在张义镇中小学(幼儿园)工作,且工作满5年的教师加1分,满10年的加2分,满15年及以上的加3分。
以上1、2、3项,与第4项累计加分。
(五)公布总成绩及名次
经凉州区2023年公开选调农村学校教师进城任教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按照报考学科,对参加选调人员的总成绩及名次在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公示。
(六)确定选调对象
由凉州区2023年公开选调农村学校教师进城任教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调计划、总成绩,分学段、分学科确定选调对象,每个学科选调计划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确定为选调对象,并对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所反映问题经查证有影响选调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所缺选调名额按总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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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靖远县公安局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及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告知报考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或提供证件及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的,都将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8月11日(共4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靖远县公安局户政大厅(县公安局西侧小二楼一楼)。
3.提交材料:报考人员持有效期内二代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征信报告、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3张,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填写《靖远县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
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缴纳费用:本次考试报名费150元,现场缴纳。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
(二)考试时间及内容
1.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2.考试内容(满分100分):公安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和其他公共基础知识等。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4.领取准考证地点:靖远县公安局户政大厅(县公安局西侧小二楼一楼)。
考生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附本人电子照片的户籍证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参加体能测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参照《甘肃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结合警务辅助岗位工作实际,考生参加以下三个项目的测试。
10米×4往返跑,≤14";
800米跑,≤4'25";
纵跳摸高,≥255cm。
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800米跑只测评1次,考生在测评前可试跑一次。上述体能测评的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凡在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者,取消测评资格。
因体能测试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能测试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测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应急反应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考察其语言表达是否准确、流畅,仪表是否端庄大方等。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2.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缺一不得参加面试。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在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通过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资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的,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签订《靖远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劳动合同》。
对有问题反映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本人放弃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人选可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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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秦安县城区选调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需设岗,严格选拔,择优选调。
二、岗位数量
共98人,其中高中岗位7人,初中岗位22人,小学岗位36人,幼儿园岗位33人。具体岗位学科人数详见附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优良,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幼儿园岗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我县在岗正式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及以上(2020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职业资格、学历及任教要求
1.高中
本科及以上学历,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2.初中
在我县中小学校任教,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3.小学
在我县小学任教,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4.幼儿园
(1)在我县农村幼儿园任教,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
(2)在我县中小学任教,专科及以上学历,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幼师)专业(含中专所学相应专业),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三)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局直学校校长、学区校长不得报考。
四、选调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8月2日):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秦安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资格初审(8月3日—8月6日):参加报考的教师统一到所在学校(学区)报名,报名时填写《秦安县2023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推荐报名表》,先由学校(学区)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予以推荐。推荐表一律由学校(学区)校长审核并签署“同意推荐”的意见,加盖学校(学区)公章。
(三)资格复审(8月7日):学校(学区)汇总后由单位统一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复审(同时上报电子稿)。报名时教师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审验后交复印件各1份)。
(四)领取准考证(8月9日上午):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单位指派专人在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8月10日,语文学科9:00-11:30,其他学科9:00-11:00):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小学和初中为教育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为报考学科的初中教材内容。高中为教育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为报考学科的高中教材内容。幼儿园为教育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幼教专业知识等。满分100分。
(六)试教(8月13日):
1.按照分学段(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高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选调数量1:1.2的比例(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确定试教人员。报考人数不足报考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选调数量1:1.2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试教人员。
2.试教内容:(1)小学试教小学教材。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2)初中试教初中教材。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3)高中试教高中教材。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4)幼儿园。以问答、朗诵和艺术表演的形式进行。问答和朗诵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内容是有关幼儿教育、专业学习、工作愿望等方面的问题,朗诵或讲述所抽取的中外优秀儿童文学作品;艺术表演主要测试艺术素养,应试者从音乐(声乐或器乐)、舞蹈、美术(绘画或手工制作)三个科目中任选一项进行才艺展示。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七)加分项(8月14日),满分2分。
1.教龄加分,满分1分。教龄满4年起加0.1分,以后每满1年加0.1分,加满为止(教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8月31日)。
2.获奖加分,满分1分。国家、省、市、县、乡(镇)级奖依次加1分、0.9分、0.7分、0.5分、0.3分。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奖项按相应低一级别党委、政府奖项的分值计算。国家、省、市教科所的现场优质课、示范课奖项分别按省级、市级、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奖项计算分值。获奖类别包括:各级“园丁奖”;各级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小学质量监测先进个人;中考、高考先进个人;省、市、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省级乡村骨干教师;省、市、县级现场优质课、示范课获奖人员;各级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其他奖项不纳入加分项。不重复累计加分(只加1次最高荣誉得分)。所有加分奖项只限近5年获得的(2018年9月1日及以后获得的奖励)。
(八)人选确定(8月15日):
中小学按所报岗位的(笔试成绩×60%)+(试教成绩×40%)+(加分项成绩),幼儿园按所报岗位的(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加分项成绩),计算出应试者综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三位)。按照分学段(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高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依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选调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列时,试教成绩高者优先选调,试教成绩也相同时,加分项成绩高者优先选调。试教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选调。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九)选岗: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初中、小学、幼儿园各学段在确定的选调人员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的原则,由拟选调人员自愿选择岗位。
(十)发文调动:选岗结束后,由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发文调动,并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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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崇信县招聘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共有4家事业单位、中小微企业涉及招聘46名见习人员。 二、招聘条件 进行了失业登记并具有平凉户籍的16-24周岁以内的失业青年或者毕业两年之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见习期限 青年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就业见习补贴不能与全省引导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县选四支招募计划中的支企岗位、公益性岗位等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同时享受。 四、见习人员待遇 1.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见习单位按照《平凉市青年就业见习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每季度向县人社局申报一次见习补贴,并报送就业见习补贴审核拨付表、就业见习补贴拨付明细表、见习单位开户银行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的流水账单,县人社局审核后,由县财政局统一将见习补贴拨付到用人单位。 2.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8月2日- 8月6日(共5日) 地点:各见习单位 六、录用、管理及使用 (一)由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专业及特长和见习单位岗位要求进行初审,报送县人社局复审,复审合格者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并安排上岗。见习人员由见习单位管理使用,见习人员因各种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单位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县人社局备案。 (二)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允许参加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基层服务项目和其他用人单位的招募、招聘。 (三)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见习人员继续留在单位工作。对招用见习期满失业青年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人社部门将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社会保险补贴。 (四)见习期满后,未留用的见习人员自主择业,其中自主创业的,享受相关创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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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
报名方式:考生下载填写《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报名材料按“岗位代码+姓名”格式命名后打包,发送邮件到邮箱(见附件1)。
所需材料:《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提交的《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和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必须一致,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而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应聘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学院通过邮件将初审结果反馈至考生邮箱。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一份;
(3)资格初审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考核,以科研成果汇报、专业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学习背景、科研能力、教学能力和适应高校教师工作能力等方面,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考核成绩在学院官网公布。
(四)体检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以一次为限,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拟录用职位要求,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政治要求,对考察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等,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社会背景等进行延伸考察。政治考察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公示
学院对考核、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审批、备案
学院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学院将审批结果报省公安厅、人社厅备案。
(八)聘用
对省公安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院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评授警衔、兑现相应待遇。
武威凉州区选调
一、选调人数及开考比例
(一)共选调教师296名。其中:
职业中专1名:会计1名。
初中120名:语文 21名、数学19名、物理12名、化学5名、英语21名、道德与法治5名、历史10名、地理6名、生物4名、音乐3名、体育11名、美术3名。
小学175名:语文67名、数学51名、英语20名、音乐13名、体育16名、美术6名、信息科技2名。
(二)开考比例
每个学科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应当达到2∶1及以上,如报名人数达不到相应比例,按相应比例核减该学科选调名额。
二、选调对象
区属农村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教师(不含民生实事项目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教育集团、中心学校、区直农村学校(园)负责。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于2023年8月5日8时至6日18时持《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到本人所在学校(园)报名,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名结束后,各学校(园)将报名登记表、花名册(含电子版)、准考证(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及证件复印件,于8月7日18时前报区教育局进行确认。
2.夫妻双方均在区属农村学校(园)工作的,或配偶为工作单位驻地在凉州区非城郊乡镇(和平镇、金羊镇、金沙镇、发放镇、松树镇、高坝镇、中坝镇、柏树镇、清水镇等9个乡镇为城郊乡镇)教育系统以外公职人员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工作单位证明;部队家属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次选调分学段、分学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详见附件1《凉州区2023年公开选调农村学校教师进城任教岗位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定于8月8日8:00-18:00在发展街小学进行,由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分别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笔试总分为15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教育理论占20%。
2.笔试时间定于8月12日上午进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加上加分项得分,即为应试人员总成绩。
加分项如下:
1.夫妻双方均在区属农村学校或幼儿园工作的教职工,参加选调时加1分(夫妻双方均参加选调的各加1分)。
2.在区属农村中小学或幼儿园工作的部队家属,参加选调时加1分。
3.参加选调人员配偶为工作单位驻地在凉州区非城郊乡镇(和平镇、金羊镇、金沙镇、发放镇、松树镇、高坝镇、中坝镇、柏树镇、清水镇等9个乡镇为城郊乡镇)教育系统以外公职人员的,参加选调时加1分。
4.另对现在张义镇中小学(幼儿园)工作,且工作满5年的教师加1分,满10年的加2分,满15年及以上的加3分。
以上1、2、3项,与第4项累计加分。
(五)公布总成绩及名次
经凉州区2023年公开选调农村学校教师进城任教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按照报考学科,对参加选调人员的总成绩及名次在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公示。
(六)确定选调对象
由凉州区2023年公开选调农村学校教师进城任教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调计划、总成绩,分学段、分学科确定选调对象,每个学科选调计划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确定为选调对象,并对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所反映问题经查证有影响选调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所缺选调名额按总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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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靖远县公安局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及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告知报考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或提供证件及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的,都将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8月11日(共4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靖远县公安局户政大厅(县公安局西侧小二楼一楼)。
3.提交材料:报考人员持有效期内二代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征信报告、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3张,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填写《靖远县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
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缴纳费用:本次考试报名费150元,现场缴纳。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
(二)考试时间及内容
1.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2.考试内容(满分100分):公安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和其他公共基础知识等。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4.领取准考证地点:靖远县公安局户政大厅(县公安局西侧小二楼一楼)。
考生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附本人电子照片的户籍证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参加体能测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参照《甘肃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结合警务辅助岗位工作实际,考生参加以下三个项目的测试。
10米×4往返跑,≤14";
800米跑,≤4'25";
纵跳摸高,≥255cm。
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800米跑只测评1次,考生在测评前可试跑一次。上述体能测评的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凡在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者,取消测评资格。
因体能测试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能测试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测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应急反应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考察其语言表达是否准确、流畅,仪表是否端庄大方等。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2.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缺一不得参加面试。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在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通过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资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的,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签订《靖远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劳动合同》。
对有问题反映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本人放弃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人选可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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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秦安县城区选调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需设岗,严格选拔,择优选调。
二、岗位数量
共98人,其中高中岗位7人,初中岗位22人,小学岗位36人,幼儿园岗位33人。具体岗位学科人数详见附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优良,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幼儿园岗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我县在岗正式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及以上(2020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职业资格、学历及任教要求
1.高中
本科及以上学历,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2.初中
在我县中小学校任教,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3.小学
在我县小学任教,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4.幼儿园
(1)在我县农村幼儿园任教,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
(2)在我县中小学任教,专科及以上学历,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幼师)专业(含中专所学相应专业),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三)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局直学校校长、学区校长不得报考。
四、选调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8月2日):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秦安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资格初审(8月3日—8月6日):参加报考的教师统一到所在学校(学区)报名,报名时填写《秦安县2023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推荐报名表》,先由学校(学区)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予以推荐。推荐表一律由学校(学区)校长审核并签署“同意推荐”的意见,加盖学校(学区)公章。
(三)资格复审(8月7日):学校(学区)汇总后由单位统一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复审(同时上报电子稿)。报名时教师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审验后交复印件各1份)。
(四)领取准考证(8月9日上午):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单位指派专人在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8月10日,语文学科9:00-11:30,其他学科9:00-11:00):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小学和初中为教育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为报考学科的初中教材内容。高中为教育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为报考学科的高中教材内容。幼儿园为教育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幼教专业知识等。满分100分。
(六)试教(8月13日):
1.按照分学段(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高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选调数量1:1.2的比例(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确定试教人员。报考人数不足报考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选调数量1:1.2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试教人员。
2.试教内容:(1)小学试教小学教材。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2)初中试教初中教材。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3)高中试教高中教材。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4)幼儿园。以问答、朗诵和艺术表演的形式进行。问答和朗诵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内容是有关幼儿教育、专业学习、工作愿望等方面的问题,朗诵或讲述所抽取的中外优秀儿童文学作品;艺术表演主要测试艺术素养,应试者从音乐(声乐或器乐)、舞蹈、美术(绘画或手工制作)三个科目中任选一项进行才艺展示。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七)加分项(8月14日),满分2分。
1.教龄加分,满分1分。教龄满4年起加0.1分,以后每满1年加0.1分,加满为止(教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8月31日)。
2.获奖加分,满分1分。国家、省、市、县、乡(镇)级奖依次加1分、0.9分、0.7分、0.5分、0.3分。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奖项按相应低一级别党委、政府奖项的分值计算。国家、省、市教科所的现场优质课、示范课奖项分别按省级、市级、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奖项计算分值。获奖类别包括:各级“园丁奖”;各级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小学质量监测先进个人;中考、高考先进个人;省、市、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省级乡村骨干教师;省、市、县级现场优质课、示范课获奖人员;各级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其他奖项不纳入加分项。不重复累计加分(只加1次最高荣誉得分)。所有加分奖项只限近5年获得的(2018年9月1日及以后获得的奖励)。
(八)人选确定(8月15日):
中小学按所报岗位的(笔试成绩×60%)+(试教成绩×40%)+(加分项成绩),幼儿园按所报岗位的(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加分项成绩),计算出应试者综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三位)。按照分学段(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高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依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选调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列时,试教成绩高者优先选调,试教成绩也相同时,加分项成绩高者优先选调。试教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选调。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九)选岗: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初中、小学、幼儿园各学段在确定的选调人员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的原则,由拟选调人员自愿选择岗位。
(十)发文调动:选岗结束后,由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发文调动,并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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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崇信县招聘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共有4家事业单位、中小微企业涉及招聘46名见习人员。 二、招聘条件 进行了失业登记并具有平凉户籍的16-24周岁以内的失业青年或者毕业两年之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见习期限 青年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就业见习补贴不能与全省引导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县选四支招募计划中的支企岗位、公益性岗位等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同时享受。 四、见习人员待遇 1.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见习单位按照《平凉市青年就业见习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每季度向县人社局申报一次见习补贴,并报送就业见习补贴审核拨付表、就业见习补贴拨付明细表、见习单位开户银行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的流水账单,县人社局审核后,由县财政局统一将见习补贴拨付到用人单位。 2.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8月2日- 8月6日(共5日) 地点:各见习单位 六、录用、管理及使用 (一)由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专业及特长和见习单位岗位要求进行初审,报送县人社局复审,复审合格者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并安排上岗。见习人员由见习单位管理使用,见习人员因各种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单位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县人社局备案。 (二)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允许参加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基层服务项目和其他用人单位的招募、招聘。 (三)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见习人员继续留在单位工作。对招用见习期满失业青年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人社部门将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社会保险补贴。 (四)见习期满后,未留用的见习人员自主择业,其中自主创业的,享受相关创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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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
报名方式:考生下载填写《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报名材料按“岗位代码+姓名”格式命名后打包,发送邮件到邮箱(见附件1)。
所需材料:《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提交的《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和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必须一致,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而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应聘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学院通过邮件将初审结果反馈至考生邮箱。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一份;
(3)资格初审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考核,以科研成果汇报、专业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学习背景、科研能力、教学能力和适应高校教师工作能力等方面,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考核成绩在学院官网公布。
(四)体检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以一次为限,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拟录用职位要求,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政治要求,对考察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等,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社会背景等进行延伸考察。政治考察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公示
学院对考核、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审批、备案
学院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学院将审批结果报省公安厅、人社厅备案。
(八)聘用
对省公安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院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评授警衔、兑现相应待遇。
武威凉州区选调
一、选调人数及开考比例
(一)共选调教师296名。其中:
职业中专1名:会计1名。
初中120名:语文 21名、数学19名、物理12名、化学5名、英语21名、道德与法治5名、历史10名、地理6名、生物4名、音乐3名、体育11名、美术3名。
小学175名:语文67名、数学51名、英语20名、音乐13名、体育16名、美术6名、信息科技2名。
(二)开考比例
每个学科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应当达到2∶1及以上,如报名人数达不到相应比例,按相应比例核减该学科选调名额。
二、选调对象
区属农村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教师(不含民生实事项目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教育集团、中心学校、区直农村学校(园)负责。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于2023年8月5日8时至6日18时持《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到本人所在学校(园)报名,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名结束后,各学校(园)将报名登记表、花名册(含电子版)、准考证(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及证件复印件,于8月7日18时前报区教育局进行确认。
2.夫妻双方均在区属农村学校(园)工作的,或配偶为工作单位驻地在凉州区非城郊乡镇(和平镇、金羊镇、金沙镇、发放镇、松树镇、高坝镇、中坝镇、柏树镇、清水镇等9个乡镇为城郊乡镇)教育系统以外公职人员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工作单位证明;部队家属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次选调分学段、分学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详见附件1《凉州区2023年公开选调农村学校教师进城任教岗位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定于8月8日8:00-18:00在发展街小学进行,由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分别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笔试总分为15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教育理论占20%。
2.笔试时间定于8月12日上午进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加上加分项得分,即为应试人员总成绩。
加分项如下:
1.夫妻双方均在区属农村学校或幼儿园工作的教职工,参加选调时加1分(夫妻双方均参加选调的各加1分)。
2.在区属农村中小学或幼儿园工作的部队家属,参加选调时加1分。
3.参加选调人员配偶为工作单位驻地在凉州区非城郊乡镇(和平镇、金羊镇、金沙镇、发放镇、松树镇、高坝镇、中坝镇、柏树镇、清水镇等9个乡镇为城郊乡镇)教育系统以外公职人员的,参加选调时加1分。
4.另对现在张义镇中小学(幼儿园)工作,且工作满5年的教师加1分,满10年的加2分,满15年及以上的加3分。
以上1、2、3项,与第4项累计加分。
(五)公布总成绩及名次
经凉州区2023年公开选调农村学校教师进城任教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按照报考学科,对参加选调人员的总成绩及名次在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公示。
(六)确定选调对象
由凉州区2023年公开选调农村学校教师进城任教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调计划、总成绩,分学段、分学科确定选调对象,每个学科选调计划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确定为选调对象,并对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所反映问题经查证有影响选调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所缺选调名额按总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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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靖远县公安局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及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告知报考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或提供证件及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的,都将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8月11日(共4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靖远县公安局户政大厅(县公安局西侧小二楼一楼)。
3.提交材料:报考人员持有效期内二代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征信报告、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3张,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填写《靖远县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
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缴纳费用:本次考试报名费150元,现场缴纳。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
(二)考试时间及内容
1.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2.考试内容(满分100分):公安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和其他公共基础知识等。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4.领取准考证地点:靖远县公安局户政大厅(县公安局西侧小二楼一楼)。
考生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附本人电子照片的户籍证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参加体能测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参照《甘肃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结合警务辅助岗位工作实际,考生参加以下三个项目的测试。
10米×4往返跑,≤14";
800米跑,≤4'25";
纵跳摸高,≥255cm。
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800米跑只测评1次,考生在测评前可试跑一次。上述体能测评的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凡在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者,取消测评资格。
因体能测试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能测试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测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应急反应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考察其语言表达是否准确、流畅,仪表是否端庄大方等。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2.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缺一不得参加面试。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在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通过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资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的,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签订《靖远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劳动合同》。
对有问题反映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本人放弃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人选可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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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秦安县城区选调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需设岗,严格选拔,择优选调。
二、岗位数量
共98人,其中高中岗位7人,初中岗位22人,小学岗位36人,幼儿园岗位33人。具体岗位学科人数详见附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优良,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幼儿园岗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我县在岗正式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及以上(2020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职业资格、学历及任教要求
1.高中
本科及以上学历,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2.初中
在我县中小学校任教,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3.小学
在我县小学任教,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4.幼儿园
(1)在我县农村幼儿园任教,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
(2)在我县中小学任教,专科及以上学历,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幼师)专业(含中专所学相应专业),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三)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局直学校校长、学区校长不得报考。
四、选调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8月2日):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秦安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资格初审(8月3日—8月6日):参加报考的教师统一到所在学校(学区)报名,报名时填写《秦安县2023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推荐报名表》,先由学校(学区)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予以推荐。推荐表一律由学校(学区)校长审核并签署“同意推荐”的意见,加盖学校(学区)公章。
(三)资格复审(8月7日):学校(学区)汇总后由单位统一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复审(同时上报电子稿)。报名时教师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审验后交复印件各1份)。
(四)领取准考证(8月9日上午):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单位指派专人在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8月10日,语文学科9:00-11:30,其他学科9:00-11:00):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小学和初中为教育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为报考学科的初中教材内容。高中为教育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为报考学科的高中教材内容。幼儿园为教育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幼教专业知识等。满分100分。
(六)试教(8月13日):
1.按照分学段(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高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选调数量1:1.2的比例(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确定试教人员。报考人数不足报考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选调数量1:1.2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试教人员。
2.试教内容:(1)小学试教小学教材。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2)初中试教初中教材。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3)高中试教高中教材。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4)幼儿园。以问答、朗诵和艺术表演的形式进行。问答和朗诵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内容是有关幼儿教育、专业学习、工作愿望等方面的问题,朗诵或讲述所抽取的中外优秀儿童文学作品;艺术表演主要测试艺术素养,应试者从音乐(声乐或器乐)、舞蹈、美术(绘画或手工制作)三个科目中任选一项进行才艺展示。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七)加分项(8月14日),满分2分。
1.教龄加分,满分1分。教龄满4年起加0.1分,以后每满1年加0.1分,加满为止(教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8月31日)。
2.获奖加分,满分1分。国家、省、市、县、乡(镇)级奖依次加1分、0.9分、0.7分、0.5分、0.3分。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奖项按相应低一级别党委、政府奖项的分值计算。国家、省、市教科所的现场优质课、示范课奖项分别按省级、市级、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奖项计算分值。获奖类别包括:各级“园丁奖”;各级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小学质量监测先进个人;中考、高考先进个人;省、市、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省级乡村骨干教师;省、市、县级现场优质课、示范课获奖人员;各级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其他奖项不纳入加分项。不重复累计加分(只加1次最高荣誉得分)。所有加分奖项只限近5年获得的(2018年9月1日及以后获得的奖励)。
(八)人选确定(8月15日):
中小学按所报岗位的(笔试成绩×60%)+(试教成绩×40%)+(加分项成绩),幼儿园按所报岗位的(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加分项成绩),计算出应试者综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三位)。按照分学段(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高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依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选调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列时,试教成绩高者优先选调,试教成绩也相同时,加分项成绩高者优先选调。试教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选调。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九)选岗: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初中、小学、幼儿园各学段在确定的选调人员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的原则,由拟选调人员自愿选择岗位。
(十)发文调动:选岗结束后,由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发文调动,并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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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崇信县招聘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共有4家事业单位、中小微企业涉及招聘46名见习人员。 二、招聘条件 进行了失业登记并具有平凉户籍的16-24周岁以内的失业青年或者毕业两年之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见习期限 青年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就业见习补贴不能与全省引导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县选四支招募计划中的支企岗位、公益性岗位等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同时享受。 四、见习人员待遇 1.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见习单位按照《平凉市青年就业见习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每季度向县人社局申报一次见习补贴,并报送就业见习补贴审核拨付表、就业见习补贴拨付明细表、见习单位开户银行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的流水账单,县人社局审核后,由县财政局统一将见习补贴拨付到用人单位。 2.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8月2日- 8月6日(共5日) 地点:各见习单位 六、录用、管理及使用 (一)由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专业及特长和见习单位岗位要求进行初审,报送县人社局复审,复审合格者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并安排上岗。见习人员由见习单位管理使用,见习人员因各种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单位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县人社局备案。 (二)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允许参加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基层服务项目和其他用人单位的招募、招聘。 (三)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见习人员继续留在单位工作。对招用见习期满失业青年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人社部门将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社会保险补贴。 (四)见习期满后,未留用的见习人员自主择业,其中自主创业的,享受相关创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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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
报名方式:考生下载填写《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报名材料按“岗位代码+姓名”格式命名后打包,发送邮件到邮箱(见附件1)。
所需材料:《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提交的《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和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必须一致,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而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应聘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学院通过邮件将初审结果反馈至考生邮箱。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一份;
(3)资格初审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考核,以科研成果汇报、专业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学习背景、科研能力、教学能力和适应高校教师工作能力等方面,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考核成绩在学院官网公布。
(四)体检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以一次为限,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拟录用职位要求,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政治要求,对考察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等,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社会背景等进行延伸考察。政治考察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公示
学院对考核、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审批、备案
学院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学院将审批结果报省公安厅、人社厅备案。
(八)聘用
对省公安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院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评授警衔、兑现相应待遇。
武威凉州区选调
武威凉州区选调
一、选调人数及开考比例
(一)共选调教师296名。其中:
职业中专1名:会计1名。
初中120名:语文 21名、数学19名、物理12名、化学5名、英语21名、道德与法治5名、历史10名、地理6名、生物4名、音乐3名、体育11名、美术3名。
小学175名:语文67名、数学51名、英语20名、音乐13名、体育16名、美术6名、信息科技2名。
(二)开考比例
每个学科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应当达到2∶1及以上,如报名人数达不到相应比例,按相应比例核减该学科选调名额。
二、选调对象
区属农村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教师(不含民生实事项目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教育集团、中心学校、区直农村学校(园)负责。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于2023年8月5日8时至6日18时持《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到本人所在学校(园)报名,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名结束后,各学校(园)将报名登记表、花名册(含电子版)、准考证(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及证件复印件,于8月7日18时前报区教育局进行确认。
2.夫妻双方均在区属农村学校(园)工作的,或配偶为工作单位驻地在凉州区非城郊乡镇(和平镇、金羊镇、金沙镇、发放镇、松树镇、高坝镇、中坝镇、柏树镇、清水镇等9个乡镇为城郊乡镇)教育系统以外公职人员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工作单位证明;部队家属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次选调分学段、分学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详见附件1《凉州区2023年公开选调农村学校教师进城任教岗位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定于8月8日8:00-18:00在发展街小学进行,由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分别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笔试总分为15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教育理论占20%。
2.笔试时间定于8月12日上午进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加上加分项得分,即为应试人员总成绩。
加分项如下:
1.夫妻双方均在区属农村学校或幼儿园工作的教职工,参加选调时加1分(夫妻双方均参加选调的各加1分)。
2.在区属农村中小学或幼儿园工作的部队家属,参加选调时加1分。
3.参加选调人员配偶为工作单位驻地在凉州区非城郊乡镇(和平镇、金羊镇、金沙镇、发放镇、松树镇、高坝镇、中坝镇、柏树镇、清水镇等9个乡镇为城郊乡镇)教育系统以外公职人员的,参加选调时加1分。
4.另对现在张义镇中小学(幼儿园)工作,且工作满5年的教师加1分,满10年的加2分,满15年及以上的加3分。
以上1、2、3项,与第4项累计加分。
(五)公布总成绩及名次
经凉州区2023年公开选调农村学校教师进城任教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按照报考学科,对参加选调人员的总成绩及名次在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公示。
(六)确定选调对象
由凉州区2023年公开选调农村学校教师进城任教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调计划、总成绩,分学段、分学科确定选调对象,每个学科选调计划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确定为选调对象,并对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所反映问题经查证有影响选调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所缺选调名额按总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一、选调人数及开考比例
(一)共选调教师296名。其中:
职业中专1名:会计1名。
初中120名:语文 21名、数学19名、物理12名、化学5名、英语21名、道德与法治5名、历史10名、地理6名、生物4名、音乐3名、体育11名、美术3名。
小学175名:语文67名、数学51名、英语20名、音乐13名、体育16名、美术6名、信息科技2名。
(二)开考比例
每个学科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应当达到2∶1及以上,如报名人数达不到相应比例,按相应比例核减该学科选调名额。
二、选调对象
区属农村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教师(不含民生实事项目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教育集团、中心学校、区直农村学校(园)负责。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于2023年8月5日8时至6日18时持《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到本人所在学校(园)报名,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名结束后,各学校(园)将报名登记表、花名册(含电子版)、准考证(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及证件复印件,于8月7日18时前报区教育局进行确认。
2.夫妻双方均在区属农村学校(园)工作的,或配偶为工作单位驻地在凉州区非城郊乡镇(和平镇、金羊镇、金沙镇、发放镇、松树镇、高坝镇、中坝镇、柏树镇、清水镇等9个乡镇为城郊乡镇)教育系统以外公职人员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工作单位证明;部队家属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次选调分学段、分学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详见附件1《凉州区2023年公开选调农村学校教师进城任教岗位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定于8月8日8:00-18:00在发展街小学进行,由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分别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笔试总分为15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教育理论占20%。
2.笔试时间定于8月12日上午进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加上加分项得分,即为应试人员总成绩。
加分项如下:
1.夫妻双方均在区属农村学校或幼儿园工作的教职工,参加选调时加1分(夫妻双方均参加选调的各加1分)。
2.在区属农村中小学或幼儿园工作的部队家属,参加选调时加1分。
3.参加选调人员配偶为工作单位驻地在凉州区非城郊乡镇(和平镇、金羊镇、金沙镇、发放镇、松树镇、高坝镇、中坝镇、柏树镇、清水镇等9个乡镇为城郊乡镇)教育系统以外公职人员的,参加选调时加1分。
4.另对现在张义镇中小学(幼儿园)工作,且工作满5年的教师加1分,满10年的加2分,满15年及以上的加3分。
以上1、2、3项,与第4项累计加分。
(五)公布总成绩及名次
经凉州区2023年公开选调农村学校教师进城任教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按照报考学科,对参加选调人员的总成绩及名次在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公示。
(六)确定选调对象
由凉州区2023年公开选调农村学校教师进城任教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调计划、总成绩,分学段、分学科确定选调对象,每个学科选调计划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确定为选调对象,并对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所反映问题经查证有影响选调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所缺选调名额按总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白银靖远县公安局
白银靖远县公安局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及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告知报考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或提供证件及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的,都将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8月11日(共4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靖远县公安局户政大厅(县公安局西侧小二楼一楼)。
3.提交材料:报考人员持有效期内二代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征信报告、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3张,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填写《靖远县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
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缴纳费用:本次考试报名费150元,现场缴纳。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
(二)考试时间及内容
1.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2.考试内容(满分100分):公安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和其他公共基础知识等。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4.领取准考证地点:靖远县公安局户政大厅(县公安局西侧小二楼一楼)。
考生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附本人电子照片的户籍证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参加体能测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参照《甘肃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结合警务辅助岗位工作实际,考生参加以下三个项目的测试。
10米×4往返跑,≤14";
800米跑,≤4'25";
纵跳摸高,≥255cm。
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800米跑只测评1次,考生在测评前可试跑一次。上述体能测评的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凡在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者,取消测评资格。
因体能测试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能测试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测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应急反应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考察其语言表达是否准确、流畅,仪表是否端庄大方等。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2.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缺一不得参加面试。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在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通过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资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的,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签订《靖远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劳动合同》。
对有问题反映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本人放弃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人选可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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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秦安县城区选调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及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告知报考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或提供证件及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的,都将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8月11日(共4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靖远县公安局户政大厅(县公安局西侧小二楼一楼)。
3.提交材料:报考人员持有效期内二代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征信报告、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3张,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填写《靖远县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
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缴纳费用:本次考试报名费150元,现场缴纳。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
(二)考试时间及内容
1.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2.考试内容(满分100分):公安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和其他公共基础知识等。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4.领取准考证地点:靖远县公安局户政大厅(县公安局西侧小二楼一楼)。
考生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附本人电子照片的户籍证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参加体能测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参照《甘肃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结合警务辅助岗位工作实际,考生参加以下三个项目的测试。
10米×4往返跑,≤14";
800米跑,≤4'25";
纵跳摸高,≥255cm。
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800米跑只测评1次,考生在测评前可试跑一次。上述体能测评的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凡在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者,取消测评资格。
因体能测试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能测试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测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应急反应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考察其语言表达是否准确、流畅,仪表是否端庄大方等。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2.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缺一不得参加面试。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在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通过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资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的,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签订《靖远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劳动合同》。
对有问题反映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本人放弃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人选可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需设岗,严格选拔,择优选调。
二、岗位数量
共98人,其中高中岗位7人,初中岗位22人,小学岗位36人,幼儿园岗位33人。具体岗位学科人数详见附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优良,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幼儿园岗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我县在岗正式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及以上(2020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职业资格、学历及任教要求
1.高中
本科及以上学历,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2.初中
在我县中小学校任教,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3.小学
在我县小学任教,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4.幼儿园
(1)在我县农村幼儿园任教,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
(2)在我县中小学任教,专科及以上学历,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幼师)专业(含中专所学相应专业),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三)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局直学校校长、学区校长不得报考。
四、选调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8月2日):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秦安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资格初审(8月3日—8月6日):参加报考的教师统一到所在学校(学区)报名,报名时填写《秦安县2023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推荐报名表》,先由学校(学区)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予以推荐。推荐表一律由学校(学区)校长审核并签署“同意推荐”的意见,加盖学校(学区)公章。
(三)资格复审(8月7日):学校(学区)汇总后由单位统一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复审(同时上报电子稿)。报名时教师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审验后交复印件各1份)。
(四)领取准考证(8月9日上午):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单位指派专人在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8月10日,语文学科9:00-11:30,其他学科9:00-11:00):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小学和初中为教育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为报考学科的初中教材内容。高中为教育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为报考学科的高中教材内容。幼儿园为教育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幼教专业知识等。满分100分。
(六)试教(8月13日):
1.按照分学段(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高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选调数量1:1.2的比例(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确定试教人员。报考人数不足报考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选调数量1:1.2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试教人员。
2.试教内容:(1)小学试教小学教材。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2)初中试教初中教材。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3)高中试教高中教材。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4)幼儿园。以问答、朗诵和艺术表演的形式进行。问答和朗诵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内容是有关幼儿教育、专业学习、工作愿望等方面的问题,朗诵或讲述所抽取的中外优秀儿童文学作品;艺术表演主要测试艺术素养,应试者从音乐(声乐或器乐)、舞蹈、美术(绘画或手工制作)三个科目中任选一项进行才艺展示。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七)加分项(8月14日),满分2分。
1.教龄加分,满分1分。教龄满4年起加0.1分,以后每满1年加0.1分,加满为止(教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8月31日)。
2.获奖加分,满分1分。国家、省、市、县、乡(镇)级奖依次加1分、0.9分、0.7分、0.5分、0.3分。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奖项按相应低一级别党委、政府奖项的分值计算。国家、省、市教科所的现场优质课、示范课奖项分别按省级、市级、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奖项计算分值。获奖类别包括:各级“园丁奖”;各级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小学质量监测先进个人;中考、高考先进个人;省、市、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省级乡村骨干教师;省、市、县级现场优质课、示范课获奖人员;各级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其他奖项不纳入加分项。不重复累计加分(只加1次最高荣誉得分)。所有加分奖项只限近5年获得的(2018年9月1日及以后获得的奖励)。
(八)人选确定(8月15日):
中小学按所报岗位的(笔试成绩×60%)+(试教成绩×40%)+(加分项成绩),幼儿园按所报岗位的(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加分项成绩),计算出应试者综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三位)。按照分学段(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高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依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选调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列时,试教成绩高者优先选调,试教成绩也相同时,加分项成绩高者优先选调。试教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选调。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九)选岗: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初中、小学、幼儿园各学段在确定的选调人员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的原则,由拟选调人员自愿选择岗位。
(十)发文调动:选岗结束后,由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发文调动,并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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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需设岗,严格选拔,择优选调。
二、岗位数量
共98人,其中高中岗位7人,初中岗位22人,小学岗位36人,幼儿园岗位33人。具体岗位学科人数详见附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优良,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幼儿园岗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我县在岗正式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及以上(2020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职业资格、学历及任教要求
1.高中
本科及以上学历,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2.初中
在我县中小学校任教,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3.小学
在我县小学任教,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4.幼儿园
(1)在我县农村幼儿园任教,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
(2)在我县中小学任教,专科及以上学历,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幼师)专业(含中专所学相应专业),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三)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局直学校校长、学区校长不得报考。
四、选调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8月2日):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秦安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资格初审(8月3日—8月6日):参加报考的教师统一到所在学校(学区)报名,报名时填写《秦安县2023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推荐报名表》,先由学校(学区)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予以推荐。推荐表一律由学校(学区)校长审核并签署“同意推荐”的意见,加盖学校(学区)公章。
(三)资格复审(8月7日):学校(学区)汇总后由单位统一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复审(同时上报电子稿)。报名时教师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审验后交复印件各1份)。
(四)领取准考证(8月9日上午):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单位指派专人在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8月10日,语文学科9:00-11:30,其他学科9:00-11:00):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小学和初中为教育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为报考学科的初中教材内容。高中为教育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为报考学科的高中教材内容。幼儿园为教育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幼教专业知识等。满分100分。
(六)试教(8月13日):
1.按照分学段(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高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选调数量1:1.2的比例(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确定试教人员。报考人数不足报考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选调数量1:1.2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试教人员。
2.试教内容:(1)小学试教小学教材。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2)初中试教初中教材。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3)高中试教高中教材。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4)幼儿园。以问答、朗诵和艺术表演的形式进行。问答和朗诵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内容是有关幼儿教育、专业学习、工作愿望等方面的问题,朗诵或讲述所抽取的中外优秀儿童文学作品;艺术表演主要测试艺术素养,应试者从音乐(声乐或器乐)、舞蹈、美术(绘画或手工制作)三个科目中任选一项进行才艺展示。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七)加分项(8月14日),满分2分。
1.教龄加分,满分1分。教龄满4年起加0.1分,以后每满1年加0.1分,加满为止(教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8月31日)。
2.获奖加分,满分1分。国家、省、市、县、乡(镇)级奖依次加1分、0.9分、0.7分、0.5分、0.3分。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奖项按相应低一级别党委、政府奖项的分值计算。国家、省、市教科所的现场优质课、示范课奖项分别按省级、市级、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奖项计算分值。获奖类别包括:各级“园丁奖”;各级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小学质量监测先进个人;中考、高考先进个人;省、市、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省级乡村骨干教师;省、市、县级现场优质课、示范课获奖人员;各级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其他奖项不纳入加分项。不重复累计加分(只加1次最高荣誉得分)。所有加分奖项只限近5年获得的(2018年9月1日及以后获得的奖励)。
(八)人选确定(8月15日):
中小学按所报岗位的(笔试成绩×60%)+(试教成绩×40%)+(加分项成绩),幼儿园按所报岗位的(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加分项成绩),计算出应试者综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三位)。按照分学段(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高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依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选调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列时,试教成绩高者优先选调,试教成绩也相同时,加分项成绩高者优先选调。试教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选调。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九)选岗: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初中、小学、幼儿园各学段在确定的选调人员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的原则,由拟选调人员自愿选择岗位。
(十)发文调动:选岗结束后,由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发文调动,并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备案。
平凉崇信县招聘
平凉崇信县招聘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共有4家事业单位、中小微企业涉及招聘46名见习人员。 二、招聘条件 进行了失业登记并具有平凉户籍的16-24周岁以内的失业青年或者毕业两年之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见习期限 青年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就业见习补贴不能与全省引导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县选四支招募计划中的支企岗位、公益性岗位等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同时享受。 四、见习人员待遇 1.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见习单位按照《平凉市青年就业见习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每季度向县人社局申报一次见习补贴,并报送就业见习补贴审核拨付表、就业见习补贴拨付明细表、见习单位开户银行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的流水账单,县人社局审核后,由县财政局统一将见习补贴拨付到用人单位。 2.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8月2日- 8月6日(共5日) 地点:各见习单位 六、录用、管理及使用 (一)由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专业及特长和见习单位岗位要求进行初审,报送县人社局复审,复审合格者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并安排上岗。见习人员由见习单位管理使用,见习人员因各种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单位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县人社局备案。 (二)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允许参加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基层服务项目和其他用人单位的招募、招聘。 (三)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见习人员继续留在单位工作。对招用见习期满失业青年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人社部门将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社会保险补贴。 (四)见习期满后,未留用的见习人员自主择业,其中自主创业的,享受相关创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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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
报名方式:考生下载填写《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报名材料按“岗位代码+姓名”格式命名后打包,发送邮件到邮箱(见附件1)。
所需材料:《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提交的《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和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必须一致,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而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应聘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学院通过邮件将初审结果反馈至考生邮箱。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一份;
(3)资格初审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考核,以科研成果汇报、专业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学习背景、科研能力、教学能力和适应高校教师工作能力等方面,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考核成绩在学院官网公布。
(四)体检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以一次为限,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拟录用职位要求,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政治要求,对考察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等,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社会背景等进行延伸考察。政治考察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公示
学院对考核、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审批、备案
学院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学院将审批结果报省公安厅、人社厅备案。
(八)聘用
对省公安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院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评授警衔、兑现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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