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绘”丨美设就业信息放送(第五期)

202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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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设就业信息放送

第五期

2023年枣庄市峄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15人)

根据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教学工作实际,经区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2023年枣庄市峄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1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枣庄市峄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其他证书,均须于2023年4月17日前取得;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及其他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市)教体局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的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辞职证明。上述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均为2023年4月19日17:00及以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采用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Q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8:30—4月19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17日10:30—4月20日17:00

1.计算机端:登录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cq.gov.cn/ )报名;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选择“2023年枣庄市峄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报名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4月19日17: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件一致,毕业学校及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其中,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Q

(二)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4月17日10:30—4月20日17:00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反馈。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并下载打印《2023年枣庄市峄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参加初试及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不缴纳考务费。

经网上资格审查后,初审通过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根据学校师资需求情况调剂至其他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

核减、取消和调剂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Q

(三)现场资格审查、缴费

初试后,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以及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就业推荐表(仅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除外);

(5)已经就业的和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的须提交辞职证明(落款日期均为2023年4月19日及以前);

(6)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暂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考察期间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还需提交相关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三、考试

考试采用先面试再笔试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同一招聘岗位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1:5比例的,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的直接进行面试。

1.初试

初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在区教体局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要求、时间、地点登陆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根据初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教体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执教能力测试两部分,执教能力测试采取模拟讲课的形式进行,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取消资格。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请登陆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上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笔试

笔试工作由区教体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只考一科,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重点考察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区教体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区教体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采取审查证书、网上验证、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档案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及处理不到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区教体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体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教体局统一发放招聘通知书,凭招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的有关规定,职业学校的新进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已在《2023年枣庄市峄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汇总表》(附件1)的备注栏中注明。

六、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工作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所留联系电话应填写精准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应聘人员要及时登录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目,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峄城区教体局咨询电话:0632-7716029;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附件1:2023年枣庄市峄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汇总表

附件2:2023年枣庄市峄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3日

2023广东惠州市教育局招聘市直公办

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14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经研究,惠州市教育局定于2023年4-5月在惠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2名市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待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惠州市教育局统一分配至市直有关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要求,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的高校应届、往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三、资格条件及招聘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具备《管理办法》第五条所列条件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在符合本招聘公告的资格条件下,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自身条件不符合人事调动手续要求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23年4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应为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的年龄时间计算以此类推)。

6.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详见《“惠”聚优才——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招聘程序:

网上系统报名→应聘者报考资格初审→发布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通知(含通过初审人员名单)→现场审核报考资料、验原件、发放《准考证》→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专职保卫干部体能测试→公布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查分→面试(含试教或实操、综合能力测试)→公布总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二)待遇: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经批准聘用的教职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注意:因学校教职员岗位设置及聘用等原因,新招聘的教职员若应聘到学校工作后,将可能重新聘用。)

(三)签订在惠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服务不少于5年的《协议书》。不签订《协议书》的视为放弃聘用。

五、报名、资格初审及发布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通知

(一)网上系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00:00时至4月17日24:00时止。

2.报名方式: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2)应聘者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即4月17日24:00时前),登录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jyj.huizhou.gov.cn/)的“‘惠’聚优才——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请应聘者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网上报名资料(报考资格初审以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出现有关后果应聘者自负;确认提交时,系统会给应聘者“报名流水编号”,请记住自己的“报名流水编号”,并在网上打印《“惠”聚优才——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资格初审

以应聘者的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

(三)发布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通知(含通过初审人员名单)

在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通知,告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考试有关事项,同时告知通过初审人员名单、现场验证等有关事项。

(四)现场审核报考资料、验原件、发放《准考证》

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严格按照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通知要求,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一般情况下验完后返还)和复印件(需留存),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进行现场审验,审验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证上有注明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须知等内容),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逾期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所有应聘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1)《“惠”聚优才——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应聘者须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即4月17日24:00时前),登录““惠”聚优才——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确认打印,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需交原件,一式1份)。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打印《“惠”聚优才——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需交原件,一式1份)。

(3)资格审核前6个月内的应聘者本人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2张(大一寸、蓝底),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应聘岗位及职位代码,一张贴报名表,一张交验证人员(贴准考证)。

(4)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还未毕业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获奖证书(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中填写的奖项都需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5)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其中: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取消其聘用资格。

(6)年龄放宽至40周岁的应聘者还需提交相应学段学科的《高级教师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7)篮球教师岗位应聘者需在现场测量净身高,还需要提供以下之一的材料:

①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主修(专项)为篮球项目的应聘者,提供加盖有学校公章的篮球成绩证明或专项证明(需交原件);

②国家二级运动员(篮球项目)以上等级称号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8)退役军人的应聘者还需提交相关的军官转业证书、退役(退伍)证、大专以上学历证书。

(9)其他要求:

①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需在验证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②港澳居民还需提供以下材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③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20年3月3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者还需在验证时提交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在验证交报考资料时,请将本人所属类别人员情况告知验证人员。

④本市在职在编教师还需提交其所在学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其所在学校(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上2份证明需交原件)。注意:对主管部门认定为本市的在职在编教师,如其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六、考试流程及相关安排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考试包括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专职保卫干部体能测试、面试(含试教或实操、综合能力测试)等环节。

(一)“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试教或实操”、“综合能力测试”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均为60分(满分均为100分)。

1.教师(篮球教练、实验员)岗位的“总成绩”以百分制进行计算,由“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教或实操”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按4:4:2的比例折算而成,即:总成绩=〔“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试教或实操”成绩×4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0%)。

2.专职保卫干部岗位的“总成绩”以百分制进行计算,由“笔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按6:4的比例折算而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

(二)“专职保卫干部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划定“合格”“不合格”两个标准,应聘者达到“合格”标准,根据笔试成绩排位进入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等环节,应聘者“不合格”则视为不入围面试。

(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专职保卫干部体能测试

1.考试内容及形式:

(1)学科教师(实验员)岗位的“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专业文化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

(2)体育、音乐、美术、篮球等4个教师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知识及技能,分别如下:

①体育、音乐、篮球等3个教师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包括“综合考核”和“专项考核”两大项。

②美术教师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中,考场仅提供纸张,其余作画工具(如画板、炭笔、铅笔等)由应聘者自备。

(3)专职保卫干部岗位的“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的校园安全保卫等方面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体能测试”主要考查“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三大项。

2.有关顺延考试时间及考生管理说明

当参加体育、音乐、篮球等3个招聘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者人数太多,或者参加专职保卫干部岗位的“体能测试”的应聘者人数太多,而无法在一天内完成所有应聘者“专业技能测试”工作时,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体育、音乐、篮球、专职保卫干部等4个岗位的应聘者进行封闭式管理,顺延考试时间,直到所有应聘者“专业技能测试”或“体能测试”结束为止。请应聘者理解和配合,自觉遵守考场考务要求。

3.公布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专职保卫干部体能测试成绩:于所有体育、音乐、篮球等3个招聘岗位的应聘者“专业技能测试”和专职保卫干部的应聘者“体能测试”全部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所有应聘者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专职保卫干部体能测试结果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

4.查分时间:应聘者如果对自己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天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到指定地点进行查分,逾期不再接受查分。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四)面试(含试教或实操、综合能力测试)

1.发布面试通知:查分结束后,结合招聘工作安排,根据应聘者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在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含试教或实操、综合能力测试)应聘者名单,并通知面试有关事项。

2.考试内容及形式:

(1)试教或实操

①试教:学科教师(篮球教练)岗位的试教,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专业文化知识传授能力,以讲课的形式进行。

②实操:实验员岗位和市惠新学校通用技术教师的实操,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专业文化知识和招聘专业相关的技能操作水平,以实操的形式进行。

(2)综合能力测试:

①学科教师(实验员、篮球教练)岗位的“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以提问方式进行。

②专职保卫干部岗位的“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与本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管理能力、应用能力等,以提问方式进行。

3.有关考试时间说明:

学科教师(实验员、篮球教练)岗位试教或实操前的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教或实操时间为15分钟。试教或实操结束后立刻进入综合能力测试环节,测试时间为5分钟。

专职保卫干部岗位的“综合能力测试”的测试时间为20分钟。

4.面试(含试教或实操、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确认:面试(含试教或实操、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于本面试(含试教或实操、综合能力测试)时段内在“候分室”向应聘者公布,并由应聘者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应聘者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五)公布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1.发布时间及内容:于面试(含试教或实操、综合能力测试)结束的第二天的24:00时前,在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应聘者总成绩和入围体检应聘者名单,并告知体检有关事项。

2.有关确定体检应聘者说明:若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含试教或实操、综合能力测试,下同)成绩的高分者为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同分,以试教或实操成绩的高分者为体检人选。

七、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学科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人员到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八、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期间,考生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征信等证明。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分别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依次递补

因应聘者放弃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或者应聘者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者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者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书,或者应聘者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2023年9月1日前,按照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应聘者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试教或实操、综合能力测试各环节成绩均需60分以上〕。若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含试教或实操、综合能力测试,下同)成绩的高分者为递补人选;若面试成绩同分,以试教或实操成绩的高分者为递补人选。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并报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编制、调动(报到)、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需签订在惠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服务不少于5年的《协议书》。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全程实行诚信承诺和全程资格审查,任一环节审查出应聘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应聘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者明确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仍进行报名或考试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考试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十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赖老师,戴老师。

联系电话:0752-2260773,226071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2号。

邮编:516007。

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jyj.huizhou.gov.cn/。

(二)监督电话:

1.惠州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752-2691522。

2.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2-2890757。

附件:

附件1:“惠”聚优才——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职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惠州市教育局

2023年3月31日

来源 | 以上招聘公司

编辑 | 冯显婷 易梅

收集 | 黄姗姗

审核 | 李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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