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劳务合同辨析

202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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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为了方便理解,我们可以简单认为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一组相反关系,劳务派遣则与劳动合同是一组从属关系。

一、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用人主体不同

  ①劳务关系定义:劳务关系是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的平等民事关系,如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关系,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关系等。(劳务关系中用人一方多为个人,但如果用人一方是“个体工商户”则一般属于劳动关系范畴。)

  ②劳动关系定义:《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劳动关系中用人一方多为依法成立的企业、公司、经济组织)

(二)提供劳动一方与用人一方之间是否形成隶属关系

  ①劳务关系的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提供劳务的一方在工作过程中虽然也要接受用人单位指挥、监督,但并不受用人单位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约束,双方的地位在同一平台上。

  ②劳动关系的双方具有隶属性。劳动关系一旦建立,即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一种以管理与被管理为特征的人身依附关系,包括人格的从属性和经济上的从属性。人格的从属性是指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时,需要将其人身自由在一定限度内交给用人单位,劳动者需要服从用人单位规制与工作指令、接受用人单位监督的义务;经济上的从属性是指劳动关系需以劳动者提供的职业上的劳动力为内容,并以报酬给付为必要条件。

(三)关系的形成条件

  ①劳务关系一般只需双方达成合意即可成立,体现的是一种即时结清的关系,用工期限一般比较短,具有临时性的特征。

  ②劳动关系的确立还需要经过较为正式的招聘程序,并常以工作证、入职证明等形式表现出来,具有长期性、持续性和稳定性的特征。

(四)工作是否享受待遇、额外福利

  ①劳务关系中的劳动者不享受最低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待遇,合同往往只约定报酬或以报酬计算方法为核心。

  ②劳动关系中,双方一般会签订劳动合同对合同期限、试用期、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保护、报酬支付、社会保险等条款进行明确约定。(注:因此,已经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不属于劳动者。故这类人员,即使其在用人单位工作,也不构成劳动关系。

二、劳务派遣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用人主体不同劳动合同只涉及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而劳务派遣合同涉及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注:劳务派遣制中,系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工资)

(二)用工形式不一样。劳动合同签订双方直接用工,而劳务派遣合同双方并不直接用工,而是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上班;

(三)签订合同的时间长短不同。劳动合同对于签订时间没有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合同相关规定应该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是否能够签订非全日制合同方面。劳动合同可以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五)岗位不同。任何岗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六)对于单位主体的规定不同。劳动合同的单位方注册资本没有要求而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

(七)在无工作期间待遇不同。劳动合同劳动者在非因本人原因停工,停工一个月内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80%计发,超过一个月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80%计发,而劳务派遣合同劳动者无工资期间按照最低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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