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 5.15 吉林省多家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汇总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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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23年长春大学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公告(4号)(8人)
02
2023年通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号)(41人)
03
2023年通化市学子归巢计划招聘公告(2号)(14人)
04
2023年松原市宁江区赴高校专项招聘教师公告(20人)
05
2023年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5月公开招聘公告(34人)
06
2023年镇赉县关于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07
2023年北华大学专项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公告
01

2023年长春大学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公告(4号)(8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号)精神,长春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人才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长春大学。

  二、招聘计划

  本次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长春大学拟招聘高级人才8名,具体招聘高级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长春大学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4号)》(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2日至2005年5月1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5月1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由我单位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9:00至5月21日下午16:00。报名电子邮箱和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填写《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撰写个人简历;

  3.准备好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电子版免冠照片;

  4.报名者须将下列材料按顺序生成一个PDF文件(小于3M)。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

  (2)本硕博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

  (3)本硕博各阶段学信网查询的学位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具有高级职称的考生提供职称证;

  (5)招聘岗位要求提供其他材料(例如研究方向证明等)的,按岗位要求提供。

  其中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发送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博连读者需提供硕博连读证明。

  5.上述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至电子邮箱。报名考生请将报名表、个人简历、电子版照片、PDF文件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岗位序号+招聘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模式,如:1英语教师张三。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6.报考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7.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 》《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五、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我单位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5分。计算考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前,我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考试时间、方式等内容由我单位负责在考试前通知考生。考试成绩在我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本次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如该岗位无人报名,我单位将及时公布剩余计划,对剩余计划,我单位将调整或重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其考试时间及方式由我单位确定,以公告的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单位网站信息。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该岗位不进行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该岗位不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3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该岗位不进行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2024年1月1日(含)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3年的,可视为2023年毕业生)。

  九、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大学网站(http://www.ccu.edu.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本公告中我单位的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2728995(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十一、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长春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老师 申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250106

  报名邮箱:ccdxrsk@126.com

  长春大学

  2023年5月12日

02

2023年通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号)(41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通化市人才引进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通化市人才引进服务中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通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2日—2005年5月12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2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3年5月1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上午9时至2023年5月30日下午3时。

  2.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26),选择相应报考单位、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要按要求上传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图片及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2023年5月29日上午9时至2023年5月30日下午4时。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考生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5月30日下午4时,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或仲裁、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3.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2023年5月30日下午4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解释。

  (三)缴费及确认

  1.缴费时间:2023年5月29日上午9时至2023年5月30日下午5时。

  2.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3.收费标准:笔试收费60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后续发布的笔试通知。考生需在笔试通知中要求的打印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

  (六)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23年5月份,即到2023年5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2023年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对于专业审核有异议的,请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详见《2023年通化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2)。

  3.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2023年5月16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通化市滨江西路3169号),对审验合格的考生,在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逾期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条件复审

  1.请进入面试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3.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及学位证)之前,应持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进行面试资格条件复审。

  4.经岗位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谈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低于及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及有关要求见面试通知,请随时关注考务网站。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组成,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确定拟聘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参加体检。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对招聘的毕业生,实行3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转,具体事宜以签订服务协议为准。

  3.招聘的毕业生统一选派到相应单位进行挂职服务,其中,岗位1-10(岗位代码:11004—11013)招聘的考生,统一选派到吉林杨靖宇干部学院挂职锻炼3年。岗位11-12(岗位代码:11014—11015)招聘的考生,统一选派到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挂职锻炼3年。挂职锻炼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在市直事业单位内部进行二次分配。

  4.2023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5.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tonghua.gov.cn)

  (二)考务网站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tonghua.gov.cn)

  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三)咨询电话

  1.各岗位报名、政策咨询电话见附件1中“咨询电话”一栏。

  岗位1-10:吉林杨靖宇干部学院0435-3782066

  岗位11-12: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0435-3338090

  2.报名网络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3.人社部门政策咨询电话:0435—3269338

  中 共 通 化 市 委 组 织 部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2日

03

2023年通化市学子归巢计划招聘公告(2号)(14人)

  为认真落实我省人才政策,扎实推进引才入通工程,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我市干事创业,结合我市实际,继续实施通化市学子归巢计划,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通化市人才引进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通化市人才引进服务中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4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通化市学子归巢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2日—2005年5月12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2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3年5月1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下载打印报名表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上午9时至2023年5月30日下午3时。

  2.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26),选择相应报考单位、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要按要求上传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图片及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管,凭此表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2023年5月29日上午9时至2023年5月30日下午4时。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考生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5月30日下午4时,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或仲裁、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解释。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23年5月份,即到2023年5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2023年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对于专业审核有异议的,请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形式详见附件1。其中,党史教育岗位(岗位代码:11001、11002)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教材为《东北抗联精神》(2010年8月出版,白山出版社,张洪兴著);艺术教育岗位(岗位代码:11003)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

  (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低于及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有关要求见面试通知,请随时关注考务网站。

  (三)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视情况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在加试前按照超出招聘计划数一定比例进行明确。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四)总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进行加试确定体检人选(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五、资格条件复审

  1.请拟参加体检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条件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报名信息表、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及岗位需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时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3.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及学位证)之前,应持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4.经岗位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体检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参加体检。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条件的进行加试(详见后续补充公告),以加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023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优惠政策

  对招聘的毕业生,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服务期内不得调转,具体事宜以签订服务协议为准。

  (一)给予住房购房补贴。对招聘的统招博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院校硕士研究生,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的住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我市购房的,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购房补贴。

  (二)优化岗位待遇。对招聘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管理岗位分别按副科级、正科级核定工资待遇、缴纳社会保险。

  (三)统一管理重点培养。招聘的毕业生统一选派到吉林杨靖宇干部学院挂职锻炼3年。挂职锻炼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由组织部门牵头,统一在市直事业单位内部进行二次分配。

  通化市(含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如有报考,不享受优惠政策。

  此公告由通化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十、注意事项

  (一)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tonghua.gov.cn)

  (二)考务网站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tonghua.gov.cn)

  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三)咨询电话

  1.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吉林杨靖宇干部学院0435-3782066

  2.报名网络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3.人社部门政策咨询电话:0435—3269338

  中 共 通 化 市 委 组 织 部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2日

04

2023年松原市宁江区赴高校专项招聘教师公告(20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师队伍现状,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等普通高校专项招聘2023年应届毕业生,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专项招聘涉及教育系统5家事业单位13个岗位,计划招聘2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其条件详见《2023年松原市宁江区赴高校专项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7.考生须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2.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意(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同意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松原市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4日8:00至5月15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考生关注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https://career.nenu.edu.cn)、吉林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s://jlnu.jysd.com/ ),查询《2023年松原市宁江区赴高校专项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下载并填写《2023年松原市宁江区赴高校专项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2023年松原市宁江区赴高校专项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承诺书》(附件3)。

  报名电子邮箱:gbkswzy@163.com

  报名联系电话:0438-6831257

  3.上传材料。按下面要求上传电子版报名相关材料到报名邮箱审核。

  ①《报名表》1份(提交扫描件jpg格式电子版);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大学学业成绩单(校教务处章)、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带有院校和就业指导中心公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③2寸同版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jpg格式,不超过200k)。以上证件、材料扫描后,压缩为文件包(标注2023校招+岗位代码+姓名)上传至报名邮箱(注意查看是否收到资格审查确认回复)。

  4.网上资格审查。招聘领导小组依据考生报名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应聘者学历、专业等条件是否符合招聘岗位需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5.现场资格确认。

  地点:吉林师范大学,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由招聘领导小组聘请专家组对报名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综合面试,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设及格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大学期间学业总成绩平均绩点高低排名,平均绩点高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吉林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公布。

  面试地点:吉林师范大学,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按照拟聘人数,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松原市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并结合招聘岗位实际要求情况确定。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合格的,由松原市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

  (四)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递补

  在面试结束后、公示前,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本次招聘聘用人员为松原市宁江区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五年,其中含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参加各级各类考试,不得调离宁江区(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松原市宁江区赴高校专项招聘

  急需紧缺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12日

05

2023年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5月公开招聘公告(34人)

  一、学校简介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坐落于满族文化发祥地、“英雄城”—吉林省四平市。学校始建于2000年,目前已有23年办学历史。学校占地面积66万平方米,设有31个本科专业和10个专科专业,涵盖文、理、工、法、教育、管理、艺术7大学科门类,在校生近万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计划中对学历、专业、政治面貌、职称及工作经历等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国外或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项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结合学院总体发展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要求,根据用人计划, 现面向社会及海内外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四、相关待遇

  1.学校与全职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博士研究生入职即享受副教授待遇,同时享受博士津贴3000元/月,提供安家费20-30万元;

  2.所有人员均可享受带薪寒暑假、课时津贴,全额五险一金、节日福利、名校补助、科研奖励、午餐补助等福利待遇;

  3.招聘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薪7万-13万;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薪12-16万;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采用“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其待遇。

  五、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填写《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应聘登记表》(点击下载),并将报名表电子版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用人单位+岗位类别+姓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栾老师

  联系电话:0434-6091333

  人事处邮箱:bdxyrsc@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bdxy.com.cn

  学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东丰路西1999号

  邮编:136000

06

2023年镇赉县关于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关于配备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7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充实我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工作力量,拟公开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

  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

  二、岗位职责

  由县委宣传部直接指导,结合实际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协助镇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镇赉县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处理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日常事务,制定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规划,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在辖区内动员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

  (二)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理论宣讲、科学知识普及、文化体育活动、文明乡风培育、志愿服务活动及志愿者管理等工作。

  (三)在县委宣传部指导下,负责辖区内志愿者登记管理、志愿服务项目设计和志愿服务项目规范运行。按照群众点单、中心派单、志愿组织(者)接单、群众评单的运行流程,对志愿服务项目实行闭环管理。

  (四)负责辖区内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的网络平台管理与运用、资料归档、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媒体宣传、督导评估等机制建设工作。

  (五)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拓展志愿服务领域与内容。

  (六)负责县委宣传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岗位数量

  计划公开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2名,其中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名,乡镇1名。

  四、工作地点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平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五、招聘范围

  拟招录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具有镇赉县户籍的公民。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3)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

  (4)失信被执行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按照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注: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低保金的人员,自录用之日起停发失业金或低保待遇。如隐瞒以上情况,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缴所得补贴。

  七、期限待遇

  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工资标准为3000元/月(2022年标准,含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各乡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与聘用人员签订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用工协议,用工协议一年一签,聘用周期为3年,协议到期前镇赉县委宣传部联合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察考评,根据考察考评结果,确定是否续签。

  注: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岗位属于临时性岗位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八、报名要求

  1.认定:报名人员5月16日前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到辖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

  2.报名:认定通过后,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信息)、小二寸红底近期免冠照片4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进行现场报名,县人社部门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以及相关证件和材料,进行人员身份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5月17日至18日(上午9点—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镇赉县就业服务局公益岗科(镇赉县民生大厦三楼就业服务大厅)。

  九、资格审核

  县委宣传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以及相关证件和材料,进行人员身份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及时反馈给应聘人员,对初审通过的人员告知参加考试。

  十、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县委宣传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参加面试人员需要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拟于2023年5月21日。面试地点:镇赉县职教中心(镇赉县奥体东街与嫩江东路交叉口西南160米),最终面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5月19日早8:30-17:30分,地点: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镇赉县民生大厦4楼)。

  十一、政审、体检及聘用

  考试通过人员需自行到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前往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具政审材料。如政审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通过政审的人员,由县委宣传部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应聘人员未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组织政审、体检合格人员选岗,选岗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自行选择岗位(如果成绩相同,以抽签的方式进行排序选岗)。如果放弃选岗,就视为主动放弃,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对拟聘用人员由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公示,公示期后,公示无异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十三、岗位管理

  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聘用人员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由县委宣传部根据岗位的特点及工作性质具体安排。

  十四、政策咨询

  中共镇赉县委宣传部:高春明0436-7297077

  镇赉县就业服务局:董跃久0436-7232604

  中共镇赉县委宣传部

  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

2023年北华大学专项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号)等有关规定,北华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3名。招聘范围为202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北华大学专项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2日至2005年5月12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5月1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以及2021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北华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2日上午9:00至5月28日下午16:00,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3年北华大学专项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身份证、本硕毕业证、本硕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及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材料均提交扫描件;

  2.报名材料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严格按要求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考生请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扫描件存入一个文件夹,每样材料做好命名,将文件夹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命名及发送邮件标题的格式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如:北华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张三。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进行设置,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北华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学校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考试的形式及具体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资格审核后由学校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结果报主管部门和省人社厅备案。

  面试前,由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约为50人左右)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采取笔试加试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进行笔试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笔试加试成绩1:3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笔试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考试成绩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学校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北华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3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此次公告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3年的,可视为2023年毕业生)。

  (四)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北华大学(https://www.beihua.edu.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和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学校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

  (一)北华大学电话:

  0432-64608089(人力资源管理处)

  0432-64608550(纪检监督)

  (二)主管部门电话:

  0431-88905321(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北华大学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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