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 6.9 吉林省多家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汇总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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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23年延边鸿港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02
2023年延吉市司法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03
2023年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0人)
04
2023年靖宇县教育系统“进校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6人)
05
2023年长春朝阳区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公告(12人)
01

2023年延边鸿港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企业拓宽选人渠道,完善选人机制。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延边鸿港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延边鸿港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隶属于延吉市国有企业,鸿港公司主要职能是承担空港区物流服务、国际贸易代理、技术咨询等管理工作。

  二、招聘计划

  延边鸿港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招聘讲解员1名、对外贸易岗人员1名、管道工人1名、食品安全专管员1名、法务专员1名、网络主播和培训讲师1名、工程管理岗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符合年龄条件(详见附件1)。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我公司辞职或被开除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免收报名费。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报名地点:吉林延吉国际空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2楼南侧)。报名咨询电话:0433-2817938。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在线证明(学信网上打印)、资格证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1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小二寸免冠证明照片和填写准确完整的《延吉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A4纸打印。

  (四)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按报考条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无效。

  2.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3.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公司根据报名信息进行筛查,按岗位条件确定考试入围人员。并将电话通知入围人员,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5.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招聘的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

  七、招聘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

  公司将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由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一)报考人员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根据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合同期限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延边鸿港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6月8日

02

2023年延吉市司法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司法工作,推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

  司法所协管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资格及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延吉市常住人口,具有延吉市房屋房照,或能提供延吉市居住证明;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公益性岗位要求的上岗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涉黑涉恶人员以及与其有重大影响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6.有重大疾病不能胜任司法所协管员工作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失业证、无犯罪证明。(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证件照2张。

  四、薪资待遇

  聘用后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公益性岗位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缴费比例分别承担,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五、面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6月7日至招录满人为止。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公休日除外)。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携带报名材料,至延吉市司法局三楼政治处306进行报名(朝阳街183号,职业高中南侧)。

  联系电话:0433-8332008。

  七、资格初审

  报名同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条件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存在问题的不予通过审核。

03

2023年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35号)、《关于创新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人社联〔2020〕134号)、《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8日—2005年6月8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3年6月8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人员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人事处受理,采取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进行。传真电话和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5日至6月27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发送《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单独扫描成PDF文件),并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发送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扫描合成一个PDF文件)。其中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岗位资格条件,对学历学位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从其要求;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发送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表备注要求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传真或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考生请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英语教师张某)。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错报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整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整理)》《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2年整理)》《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资格审查结果由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回复邮件或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3年6月份,即到2023年6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采用现场形式由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另行通知。

  (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面试前,由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四)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约50人左右)时,由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视情况采取多场次面试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在加试前按照超出招聘计划数1:5进行明确。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在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官网(http://www.jemcc.net)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网站(http://www.jemcc.net)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3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3年的,可视为2023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网站(http://www.jemcc.net)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

  (一)主管部门电话:

  0431-88905718(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处)

  (二)招聘单位电话:

  联系电话:0431-85185423/0431-85183057/0431-82008910(吉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人事处)

  传 真:0431-85185423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2023年6月8日

04

2023年靖宇县教育系统“进校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6人)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充实我县师资队伍,整体提升教育系统教师专业能力水平,开辟优秀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绿色通道”,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八种类型”组织形式指导意见》《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白山市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的意见》(吉发〔2021〕2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35号)、《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和《关于印发靖宇县引进人才激励与管理办法(试行)》(靖办发〔2020〕5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为靖宇县第一中学等部分中小学校,面向吉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大学、北华大学、通化师范学院四所院校招聘教师1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吉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大学、北华大学、通化师范学院四所院校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16名。招聘范围为202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1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靖宇县教育系统“进校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8日至2005年6月8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3年6月8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2023年靖宇县教育系统“进校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岗位及其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设定,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其他条件

  定向和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和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3年的,可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吉林师范大学

  时间:2023年6月19日8:30至11:30;

  地点:创新就业服务中心四楼(407室)。

  (2)长春师范大学

  时间:2023年6月20日8:30至11:30;

  地点:学工楼111室。

  (3)北华大学

  时间:2023年6月21日8:30至11:30;

  地点:北华大学南校区理科楼307。

  (4)通化师范大学(考生需通过邮箱报名方式报名)

  3.邮箱报名时间及咨询电话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8:30至6月21日17:00(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邮箱:jyxjyjrmk@163.com

  咨询电话:0439-7268007

  4.报名材料及要求

  (1)现场报名

  报名准备材料: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蓝底小二寸相片到达现场,并现场填写《2023年靖宇县教育系统“进校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现场发放)。

  (2)邮箱报名

  报名文件夹统一命名为“招聘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如:高中生物+A01001+张三。报名材料要扫描成PDF格式报送,报名人员须将本人蓝底二寸照片和《2023年靖宇县教育系统“进校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手写签名或电子签名)、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等岗位需求的相关材料一并扫描成PDF格式放入文件夹中。

  2023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名时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3年已认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申请表或认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选派专人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查。现场报名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于现场进行答复,邮箱报名的考生以电话的形式进行答复。

  6.开考比例

  不设开考比例。

  7.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3)考生应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与公告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

  (4)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招聘考试

  1.根据《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八种类型”组织形式指导意见》,本次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中共靖宇县委组织部、靖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以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发放的面试通知单为准。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主动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4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按招聘岗位计划1:9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9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加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不计入总成绩。加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把考试成绩顺延到小数点后4位,成绩仍然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不同岗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

  2.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或考察不合格及体检考察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与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靖宇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jyx.cbs.gov.cn)、吉林师范大学网站(https://jlnu.jysd.com/)、长春师范大学网站(https://job.ccsfu.edu.cn/)、北华大学网站(http://www.bhjyw.com/)、通化师范学院网站(http://jy.thnu.edu.cn/index)同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2023年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激励政策

  按照《靖宇县引进人才激励与管理办法(试行)》(靖办发〔2020〕53号)落实政策待遇。

  九、纪律要求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中共靖宇县委组织部靖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8日

05

2023年长春朝阳区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公告(12人)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确保消防救援实力充足,朝阳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消防驾驶员10名、消防战斗员2名,共计1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2.长春市户籍;

  3.消防员:男性,年龄18—28周岁(1994年6月9日-2005年6月8日出生),从事过消防事业的或参军服役过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2年6月9日-2005年6月8日出生);

  驾驶员:男性,25—40周岁(1982年6月9日-1998年6月8日),持有B2型及以上驾驶证,三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能熟练驾驶大型货车;

  4.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身高165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近五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有被辞退、解聘记录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的;

  5.在读学生;

  6.已在消防工作岗位任职人员;

  7.参与经营企业(法人或股东身份)的人员;

  8.身体各部位有纹身的;

  9.身体、心理原因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考按照公告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笔试、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2023年6月8日-6月14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朝阳区人社局官方微信号“长春朝阳人社”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6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16:00,提前或逾期报名均视为无效报名,均不予受理,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地点: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前进大街1855号)451办公室。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接受审核:

  1.《朝阳区编制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官网自行下载填写word格式保存并粘贴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彩照);

  2.身份证

  3.户口本(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5.B2型及以上驾驶证(驾驶员岗位);

  6.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

  7.个人征信证明;

  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将视为无效报名,不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笔试

  视各岗位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开展笔试,岗位报名比例高于1:5开展笔试,岗位报名比例低于1:5直接进行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笔试时间及地点以朝阳区人社局电话通知为准。

  (二)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

  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时间、地点以朝阳区人社局电话通知为准。

  1.体能测试项目: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100米跑。

  2.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

  3.驾驶员岗位需进行驾驶能力测试。

  4.根据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排名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放弃岗位人员按照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 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8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达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考生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录取成绩,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人员,出现放弃岗位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开具无犯罪证明。因体检或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朝阳区人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长春朝阳人社”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相关待遇和岗位管理

  (一)相关待遇

  1.消防战斗员工资待遇每月实发4000元。

  2.消防驾驶员工资待遇每月实发4500元。

  3.签订劳动合同后,为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缴纳五险一金,发放高危补助,提供食宿。

  (二)岗位管理

  1.受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朝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0天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录用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执勤工作制度,合同期内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合同制消防队员和文职雇员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工作5天,休息2天。如有应急响应以及特殊需要时,视情况停止人员休假和轮休,全员在岗在位。

  3.新录用的专职队员自签订劳动合同两年内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此后不得参加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均不设开考比例;

  (二)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便于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八、报名咨询电话

  朝阳区人才引进服务中心 :0431-89617240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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